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援助案件立案材料有那些

法律援助案件立案材料有那些 (一)法律援助案件立案需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3)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
  (4)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立案通知书;
  (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代理权资格证明。
   (二)常见的法律援助案件需提交的立案材料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1)法院已经立案的案件,应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并附起诉书或答辩状;
  (2)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
  (4)医疗费有效单据;误工费需提供误工证明;
  (5)造成伤残的提交法医的伤残等级鉴定书;
  (6)造成死亡的,应提交与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及供养证明。
   2、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1)法院已经立案的案件,应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并附起诉书或答辩状;
  (2)被告人有损害行为、人身损害结果与被告人损害行为有因果关系的证据;
  (3)申请人因为人身损害所受经济损失的书面证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证据、住院治疗凭证、护理证明、伤残等级鉴定书、交通费用凭证等。
   3、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1)已经立案的案件,应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并附起诉书或答辩状等;
  (2)患者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应提供的相关证明:医疗费用凭证、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医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等;
   4、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纠纷案
  (1)已经立案的案件,应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并附起诉书或答辩状;
  (2)与被告是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等的有关证明;
  (3)请求给付抚养费的,应提供父母的离婚证明、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成年人)的证明;
  (4)请求给付赡养费的,需提供被赡养人生活困难或因其他原因而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
  (5)要求给付生活费外其他费用的,则提供需要支出其他费用的有关依据;
  (6)尽可能提供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的经济收入证明。
   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1)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已经立案的案件,应提交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起诉状或答辩状等;
  (2)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书、工作证、用人单位出入证等);
  (3)劳动者被解除、除名、辞退等有关书面凭证;
  (4)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5)工资收入凭证;
  (6)欠薪证据;
  (7)购买社保凭证等。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分享的相关法律援助案件需要提交的资料,法律援助案件立案材料经过法律援助中心相关人员审查后,如果符合法律援助的要求,就会对当事人进行无偿的法律援助;如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也可以咨询的律师来详细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中国信息公开条例有哪些
      中国信息公开条例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


·性骚扰到什么程度算违法 一、性骚扰到什么程度算违法?
      性骚扰到什么程度算违法一、性骚扰到什么程度算违法?只要有性骚扰的行为就是违法的,并不需要到什么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性......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对于遗产的分配,我国的民法典当中有具体的规定提到,如果继承遗产的继承人是处于法律上面所规定的同一个位置,那么遗......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转让价格是多少?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转让价格是多少?一、北京私募基金公司转让价格是多少?私募基金公司转让并没有一个固定的价格,它是根据基金公司的规模再结合其他......


·非全日制劳动上下班路上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非全日制劳动上下班路上受伤能认定工伤吗?一、非全日制劳动上下班路上受伤能认定工伤吗?如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偷盗被开除工资怎么算
      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不因此而克扣劳动者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因此而克扣劳动者......


·担保物权竞合的的处理规则 一、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规则 担
      担保物权竞合的的处理规则一、担保物权竞合的处理规则担保物权竞合是指同一财产存在着冲突的担保物权,这种冲突,主要体现为抵押权与抵押权的冲突......


·空房子需要交物业费吗
      物业费的主要用途并不是其中某户房子,而是公共的部分,比如配套设施、绿化养护、道路养护等,它的主要价值在于提高小区整体的舒适度,进而让每一个业......


·不真正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
      不真正连带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一)概念对比在对比不真正连带着人和连带责任之前,我们势必得先熟悉他们各自概念,特征连带责任:所谓连带......


·怎么进行债务纠纷官司
      怎么进行债务纠纷官司一、怎么进行债务纠纷官司1、要确认到底是哪种债务关系。债务从其产生的原因来看,主要由订立合同而来,除此以外,还有侵权行为......


·顶替他人酒驾如何进行处罚?
      顶替他人酒驾如何进行处罚?顶替他人酒驾的处罚是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者按妨碍公务行为看待。重特大事故情况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