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捡到被遗弃的婴儿可以自己抚养吗

捡到被遗弃的婴儿可以自己抚养吗许多好心人在捡到被遗弃的婴儿时,出于善心,想要自己扶养,但是捡到被遗弃的婴儿可以自己抚养吗。对于这个问题,不少人都有疑问,虽然是出于善意的帮助和爱心,但是对于孩子的扶养问题必须有严格的领养和扶养手续,这也是法律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捡到被遗弃的婴儿可以自己抚养吗据了解,目前弃婴主要来自两个渠道:一是非婚生子;二是计划内生育的残疾婴儿和女婴。而打工者弃婴最为常见。不少在外地的打工人员,暂时将孩子放在别处付费托管,后来就杳无音信,使孩子成了“孤儿”。这些弃婴被收养后,出现了前面提到的种种问题。尤其是,近年来,一些经济比较富裕的家庭,由于子女在外求学深造,使得他们在情感上寂寞,但又缺乏对收养政策的了解,盲目地从社会上抱养了一个小孩,因为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也不可能办理正常的收养关系,私自偷偷地养着……一系列法律问题凸显出来,如当抚养人离婚或双亡时,被抚养人是否能以养子女的名义分割或继承抚养人的遗产,兄弟姐妹是否认同他们,均面临考验。二、收养弃婴的条件1、收养人不得违反计划生育。2、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收养人不受无子女和只能收养一名孩子条件限制。3、收养其它弃婴,必须无子女,而且只能收养一个孩子,并要出具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街道计生科等有关部门签订不再生育合同一式四份。4、收养非孤儿、弃婴、残疾儿童,还必须提供被收养人生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当地镇(街道)一级计生办出具的婚育、节育情况证明、小孩出生证、准生证(属计划外生育的,还需提供计划外生育费征收或罚款单据),并要与有关部门签订不再生育合同一式四份。5、患不孕症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需经市人民医院、市妇儿医院、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其中两家医院检查证明患不孕症、治疗无效后到区计划生育局领取申请表。6、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后要求生育的,按一孩程序审批,除此之外仍按二孩程序审批。7、1999年5月25日《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实施后违法收养的弃婴、儿童不予办理收养登记。其违法收养的弃婴、儿童送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收养。法律规定是不可以私自扶养的。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对孩子的未来负责,如果想扶养被遗弃婴儿,可以有有关部门申请登记,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为孩子的未来负责。私下扶养遗弃婴儿,虽然是出于好意,但是是不符合法法律规定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高空坠物致亡全楼是否都有责任
      高空坠物致亡全楼是否都有责任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


·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包括哪些
      一、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包括哪些?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案件。这类案件不需要侦查机关侦查,......


·怎样订婚前财产协议,婚前财产协议的效力如何
      出于保护自身利益考虑,同时也为了避免婚后夫妻产生财产方面的纠纷,我们建议其实男女在结婚之前是可以签订一份婚前财产协议的。那么实践中,未婚男女......


·一、交通事故中烧伤的人什么时候去做鉴定?
      一、交通事故中烧伤的人什么时候去做鉴定?一般三个月后才能做鉴定,具体咨询相关鉴定机构。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当事人认为因交通事故致残需按......


·原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社保局没有备案怎么办
      由于和原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结束以后,肯定在一段时间之内当事人的社保要出现断缴的。因此很多人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原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社保局没......


·交通事故人伤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是很常见事情,此时就会涉及到对伤者进行理赔,那么这个交通事故人伤理赔程序是怎样的呢?而具体又有哪些理赔程序呢?我们一起在......


·成都龙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成都龙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成都龙泉作为成都市重点主题发展区域以及经济开发区重点试点,面临着不断扩建与大力带动经济发展的重任。国家为了更好......


·是否可以要求家庭妇女的误工费?
      是否可以要求家庭妇女的误工费?《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


·构成诈骗罪的条件有哪些 多少钱构成诈骗罪的
      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具体侵犯的客体也属于公私财产所有权,但由于实际诈骗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的标准......


·我国国家诈骗属于什么刑法?
      在平常生活中就有不少非法分子通过不正当的途径进行非法诈骗,给广大消费者到来不小的经济损失。那么,您是否知道诈骗属于什么刑法吗?根据我国刑法的规......


·公司入股分公司也可以入股吗
      公司入股分公司也可以入股吗不可以,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