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城镇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包括哪些?

城镇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城镇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二、申请法律援助的方式有哪些?
  可以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4、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三、法律援助的特点是什么?
  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4、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
  综上所述,法律援助是有一定范围的,城镇居民因为申请国家赔偿、请求支付抚恤金、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的时候,在没有代理人的前提下,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这些都是城镇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居民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提交申请材料,一般情况下,援助中心会在五天内给予回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已开两家超市如何吸纳股东?
      已开两家超市如何吸纳股东?已开两家超市可以通过向外界介绍自己的公司规模以吸纳股东。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解除股东协议。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2、股东......


·非法集资诈骗罪怎么处罚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非法集资以及集资诈骗的这样的概念,我们通常会将这两个概念相混淆,以为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指的是同一罪行。但是,根据......


·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对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  委托人将需要托运的货物交付到承运人,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转嫁到承运人。  《合......


·工伤遗留病症复发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遗留病症复发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本条例第29条、第30条和第31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经过诊断治疗的,可......


·行政案件移送公安管辖怎样办理
      行政案件移送公安管辖怎样办理一、行政案件移送公安管辖怎样办理行政执法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


·派出所能做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派出所能做的行政处罚是什么?派出所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做出警告、5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处罚决定书。2000元的罚款需要由县级......


·一、销售工作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销售工作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


·离婚房子过户给子女协议写什么,怎么过户?
      夫妻离婚后常常因为分房产的问题闹纠纷,如果把房子过户给子女也省下了不少麻烦。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是可以将自己的房子转让给小孩的,只需要办理好相......


·两份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
      两份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一、两份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以后订立的遗嘱为准,根据中国《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立有数份......


·合同履行的原则诚实信用规定是什么?
      合同履行的原则诚实信用规定是什么?合同履行的原则诚实信用规定是包括适当履行原则和协助履行原则。合同履行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具体来说,包括了适当履行......


·父母离婚房产给五岁的孩子怎么弄
      夫妻双方离婚后,在处理财产分割问题上,房子虽然是不动产,但是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很多夫妻在对房子产权处里的时候,会选择把房子的产权过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