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偷窥法律都有哪些依据,偷窥如何处罚?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那么在日常生活中,有不少朋友都曾经遇到过被某些人偷窥或偷拍的情况,那么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偷窥法律依据是什么?偷窥可以报警依据法律罚款对偷窥人进行法律处罚吗?今天法律网我们带您普及一下与咱们息息相关的偷窥法律知识。一、目前我国法律对这种偷窥行为尚无明确界定,是否违法,主要看其事态的发展。具体偷窥法律依据是什么?和如何判断要看具体情况。如对方已口头或书面直接向他人宣扬其看到的别人私生活,就构成侵权行为,触犯相关法律条文。如果仅仅满足于变态的窥视,就属游离于法律和道德的空白处。 严格地说,不少人都有窥视的欲望,但作为理性的人,应该把窥视欲控制在适当的尺度之下,以不能侵犯他人隐私为标准。如果超过此标准,在心理学层面上讲,就可称为“好奇心过盛”,但这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再进一步,就是“好奇心变态”。这已不是道德问题,而是心理异常。偷窥狂属于性变态的一种,这种人格是扭曲的,需要进行心理治疗。 对于这种情况,可以建议你们把事情录下来,交给公安机关由其来进行.你们不能随意张贴字报宣传这件事情,在事情真相有没有出来,你们这么做是侮辱他人人格的行为,可能会触犯法律的底线.你可以告诉其他邻居晚上睡觉时拉上窗帘.以免被任何人偷窥.二、偷窥法律不会涉及刑事责任,只会涉及行政处罚的部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政处理,当然如果要求赔偿,也就是民事赔偿,可以起诉赔偿精神损失费,严重点就拘留几天以示惩戒。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六项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在您了解了相关偷窥法律依据后希望您在以后的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相关触犯私人隐私的偷窥行为,根据情节是否严重,您可以及时报警,向法律救助,法律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偷窥人处罚。请您关注法律网来了解更多偷窥法律依据相关知识,更多法律问题请您咨询日照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广东厂房征收赔偿价格是怎么规定的
      广东厂房征收赔偿价格是怎么规定的?厂房征收赔偿的问题,一直以来是一个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话题,也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各个省市的政......


·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六条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于提高砌体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议有什么?
      对于提高砌体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议有什么?随着社会的变迁,砌体工程越来越被广泛运用。由于技术尚未成熟,管理系统也还不完善,施工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会......


·哪些情况交强险不予赔付
      哪些情况交强险不予赔付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


·一、交通事故造成双方损失的该如何分配赔偿责任?
      一、交通事故造成双方损失的该如何分配赔偿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


·法律上未成年人打架双方怎么私了
      法律上未成年人打架双方怎么私了1、如果警方没有介入或双方都不报案且警方确实不知道情况,可以自行了结,但要是警方知道了同样可以主动介入调果处......


·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


·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算法
      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算法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算法可以参考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


·当事人违反附随义务是违约吗
      一、当事人违反附随义务是违约吗?是,违反附随义务,适用《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


·借款人的违约情况有哪些?
      借款人的违约情况有哪些?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违约情况是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那么,在实践中,借款人的违约情况究竟有哪些呢?此外,对于这些借款纠......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节有哪些
      提起诉讼。二、申请仲裁。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五、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