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么知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

怎么知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我们只能使用土地,而且大部分是有偿使用,土地的价值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变得越来越大,由于国家的土地使用面积有限,为了更好的发挥土地的利用价值,国家对土地的用途进行了划分,不同的土地的用途土地使用年限也不一致,那么怎么知道土地使用年限呢,下文中我们为您解答。
  一、土地使用年限的确定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签合同才知道使用年限是50年,而且从2006年算起,他们解释说是2008年之前买的土地,我想还没有住就过去了8年,这样算是对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从政府手中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计算,不是从你买到房子之日开始计算的。
  二、怎么知道土地使用年限
  在购买商品房时要通过查看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是到相关部门查询了解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
  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土地使用年限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来说有很大的价值,因为土地使用权是有偿取得的,所以较长时间的土地使用年限更加有经济价值,通过了解怎么知道土地使用年限,您在进行房产交易或者其他的土地使用权交易过程中可以更好的把握土地的价值,这样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怎样签订购销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怎样签订购销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等具体内容注意事项1、......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主要有哪些?
      1、打架斗殴型,这类纠纷生活中经常遇见,引起的缘由主要是因一两件小事或一两句不得体的言语而发生。因打架斗殴引起的人身伤害赔偿案件比较多,特别是......


·天津解除劳动合同方式是什么?
      天津解除劳动合同方式是什么?一、天津解除劳动合同方式是什么?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


·判了三年可以减刑吗
      可以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


·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了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如果员工办理了工伤保险,员工就可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获得一定的赔偿。工伤员工在申请工伤赔偿之前要先到相关部门作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结果出来之后员......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如何确定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如何确定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


·继承纠纷
      继承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遗产继承纠纷发生后,......


·数罪并罚罚金是累加吗?
      数罪并罚罚金是累加吗?一、数罪并罚罚金是累加吗?数罪并罚适用的是犯罪分子触犯数个罪名,将所有罪名合并进行处罚的情形,如果数个罪名都有判处......


·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说起滥伐林木罪,相信很多人并不陌生。在一些林区,有的人就通过非法采伐林木的方式来获取暴利,这样显然会对我国林业资源造成损害。那这样的行为是否......


·高温费规定一天多少钱?
      高温费规定一天多少钱?高温费的发放标准各地并不统一。现已上海市为例举例如下:上海关于高温费的规定上海2016年高温补贴标准是每月200元,发放......


·破产撤销权的范围是什么?
      破产撤销权的范围是什么?一、可撤销的非正常交易行为。非正常交易行为是指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按过低价格与他人进行交易而侵害债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