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土地使用权年限续费规定有哪些主要的内容?

土地使用权年限续费规定有哪些主要的内容?为了更好的对国家土地资源的管控,国家对相应的土地的使用规定了一定的使用年限,现在不少土地将近最高使用期限,不少人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其实国家对于这一问题是做了相关的规定的,下面给您讲一讲土地使用权年限续费规定有哪些主要的内容?
  一、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1、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2、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3、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4、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5、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6、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7、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8、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9、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1、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2、《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3、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正如您所了解的一样,土地使用年限的界定是需要区分不同用途的土地的,也就是说不同类型的土地,最高的土地使用年限也是不一样的,而您所熟悉的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道路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认定条件: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


·企业应该如何应对欠款纠纷
      企业应该如何应对欠款纠纷一、企业应该如何应对欠款纠纷追偿欠款,令人头疼心烦、苦不堪言。在企业发生了欠款纠纷后,为应对欠款纠纷,企业至少应......


·尽管国家早就明文规定
      尽管国家早就明文规定,严禁车主酒后驾车,但是仍然有些人喝酒后,选择开车回家。情节严重的,会构成醉驾。醉驾行为比较危险,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给他......


·一、新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一、新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钱?这个要看实际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


·法院对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一般会判几年?
      法院对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一般会判几年?法院对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金融工......


·意外经常发生,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每次醉驾死亡的案例都时刻警
      意外经常发生,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每次醉驾死亡的案例都时刻警示人们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中国是一个车辆很多的国家,不过真正遵守交通规则的人却不多......


·见面礼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见面礼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一、见面礼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在婚姻续存期间所收到的见面礼就是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另外有指定的就会除外。......


·少一本结婚证能离婚吗?
      少一本结婚证能离婚吗?一、少一本结婚证能离婚吗?少一本结婚证,是可以离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


·销售假药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销售假药罪可以取保候审吗?销售假药罪可以取保候审,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销售假药罪的犯罪嫌疑人能不能申请取保候审,要依据具体的犯罪情节而定......


·经营范围分类有哪些,经营范围如何分类
      经营范围分类有哪些,经营范围如何分类国家允许企业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而在设立公司的时候就要先确定好自己的经营范围是怎样的。这样日后就......


·夫妻财产转移子女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财产转移子女协议书怎么写?一、夫妻财产转移子女协议书怎么写?赠与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效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