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哪些情况会在试用期入职三天被辞退?

在当今社会中,要找到一份自己满意的工作并不是那么的容易,许多公司都是要通过试用期来考察新员工,由此可见,公司可以以对你表现不满意为由来辞退你,这样的话对于那些新员工而言,是非常气愤与不满的,但是又无能为力,本文主要论述人们试用期入职三天被辞退的情形有哪些。
  
  一、辞退的相关法律
  
  对于辞退员工,用人单位需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如《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39条规定了六种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的情形;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而且在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实在实践中,企业经常用的就是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即《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1项 规定的,在试用期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我们着重讲一下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劳动者的法律规定。
  
  一般来说,企业在试用期通过考核不合格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四个法律要件:
  
  1、相关劳动合同等书面规则中须对录用条件进行约定或规定;
  
  2、有证据证明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3、在员工试用期届满之前进行考核并作出解除通知;
  
  4、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在试用期届满之前交由员工签收或是公告。
  
  二、试用期内可以辞退的情形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通过上文对试用期入职三天被辞退原因的分析及公司辞退员工的法律规定可知,公司辞退员工不是任意而为的,其中被辞退员工是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法律保护的,通过对试用期入职三天被辞退原因的了解,能够帮助我们避免触碰到雷区,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怎样更换法定监护人?
      怎样更换法定监护人?如果要变更监护人,其他有资格监护的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父母的监护权,同时变更申请人为监护人。1、监护人不是随便申请......


·居住证过期一年了还可以去换吗
      居住证到期一年,是无法申请续证的,公民需要带上身份证,居住证明,单位证明等资料重新申请办理新的居住证原件的。居住证续证,需要在有效期满前1个月或者......


·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其构成......


·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配的标准是什么
      当今社会,由于缺乏婚姻家庭观念,很多人在未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下就开始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即同居。要注意的是,这样的关系其实在我国并不会受到法......


·一、遗产房子怎么办理过户?
      一、遗产房子怎么办理过户?先这里的遗产房屋过户手续办理之前,咱们还需要进行公证,这个不是二手房房产过户手续中的合同公证,而是去公证处办理房产继......


·离婚财产举证责任如何确定 ?
      离婚财产举证责任如何确定?一、离婚财产举证责任如何确定1、被告不同意离婚的,争议焦点应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应由主张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告方负举......


·二婚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房产如何分割?
      当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又再结婚的,再婚又离婚的现象已经越来越普遍。那么对于二婚夫妻离婚问题的难点就在于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再婚财产如何......


·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如何判刑
      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如何判刑《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征收鱼塘,种鱼和鱼苗的未来损失给补偿吗?
      征收鱼塘,种鱼和鱼苗的未来损失给补偿吗?《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


·无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无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快速提高,越来越多的公共设施正在被建设,因此,征地拆迁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关于征地拆迁,人......


·司法鉴定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司法鉴定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2、在鉴定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