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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对社会人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现

名誉对社会人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现实生活中故意散布虚假信息,损毁他人名誉的行为屡见不鲜。这些虚假信息常给人们带来严重的影响,对受害人的生活与工作造成了困扰。那么怎样才构成诽谤罪、诽谤罪可以判处管制吗?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诽谤罪的定义: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哪些行为构成诽谤罪
  
  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哪些行为构成诽谤罪如下:
  
  1、要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如果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散布的方式主要有是言语散布和文字散布;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即使不指名道姓,但第三人可以判断出被害人是谁;
  
  4、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
  
  三、诽谤罪的立案标准: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四、我国刑法上关于诽谤罪的处罚有以下几点:
  
  (一)、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根据阅读上文内容可知,针对诽谤罪可以判处管制吗这个问题,对于受到故意以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对受害人造成了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可以确定为诽谤罪。诽谤罪根据影响的严重性判断是可以判处管制的。名誉对社会人有重要的影响,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勇于拿出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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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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