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破产清算的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破产清算的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经营不善想要申请破产的话需要到相关的管辖法院进行申请管理,申请之后还有许多的事情要做许多事情需要去准备处理,但其实现在还有很多人都不知道破产清算的管辖法院是如何分配的,这样的话申请破产也无不知道要在哪里申请。那破产清算的管辖法院是怎样规定的呢?
  
  破产案件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一、地域管辖。
  
  破产法第3条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债务人住所地,根据司法解释,指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当企业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时,应当以后者为准。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级别管辖。
  
  破产法未规定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根据司法解释,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按如下原则确定:
  
  (1)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3)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三、移送管辖。
  
  根据司法解释,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或者将本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及下级人民法院需要将自己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交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39条的规定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因特殊情况需对个别企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作调整的,须经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企业申请破产后有许多需要去做的事情,其中破产清算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不过一般来说这些清算的内容都是由法院来进行的,如果企业清算存在问题的话是无法通过申请破产的。破产清算的管辖法院规定虽说一般都涉及不到,但如果不知道在哪里进行破产清算的话会耽误很多时间,带来一些不好的影响,严重的话甚至会影响到破产清算的进行以及企业的破产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近年来我国机动车所导致的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当机动车发生交通事
      近年来我国机动车所导致的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当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事故责任和赔偿范围的划分,在确立双方责任和赔偿内容之后,需要书写机......


·一、2020年度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2020年度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法是什么(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


·一、二手房户口强制迁出可以吗?
      一、二手房户口强制迁出可以吗?根据相关规定,一所房屋只能允许一户人落户,如果原房主没有将户口迁走,那么新房住的户口就不能迁入,这对于房屋的购买......


·民事案由旅游合同纠纷该如何解决?
      民事案由旅游合同纠纷该如何解决?一、旅游合同纠纷1、旅游合同纠纷是指旅游业者和游客之间或旅游业者之间因旅游合同的订立、变更、履行、解除而产......


·高法关于刑事诉讼法解释中包含什么案件?
      高法关于刑事诉讼法解释中包含什么案件?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对,是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规定了各类案件属于犯罪的标准和处罚程度。法律规......


·暂予监外执行上诉期间抵刑期吗
      暂予监外执行上诉期间抵刑期吗?上诉期间的关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对于刑事诉讼上诉期限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


·根据法律规定第三者可以起诉重婚?
      一、根据法律规定第三者可以起诉重婚?根据法律规定第三者可以起诉重婚,但必须是是以受害者的身份才能够起诉。必须是第三者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


·诉讼管辖的分类
      (一)管辖在法律上的分类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在各自的法律条文中对管辖作了专门规定,三类诉讼法均将管辖分为......


·酒驾取保候审到期后案子怎么结?
      酒驾取保候审到期后案子怎么结?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未经批准擅自断路阻断交通的行为承担什么责任
      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行为,严重者还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


·所有房产纠纷的解决方式,最终都是在法律的范畴之内才可以的。一
      所有房产纠纷的解决方式,最终都是在法律的范畴之内才可以的。一般赠与房产是需要签订赠与合同,在公证以后及时的办理过户手续的。但是不一定过户以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