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被拖欠童工工资该怎么办?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企业不得招录童工,使用童工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但是,虽然法律明文规定了不得使用童工,但有些企业仍然会选择顶风作案招收童工,招收童工就罢了,还不给童工发工资,不得不说良心确实坏到了极点,那么,被拖欠童工工资该怎么办?详情参考下文。
  
  一、雇佣童工不给工资,可采取以下手段
  
  1、收集相关证据,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可以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引入执法机构的监督与检查。
  
  二、童工工资能否拿到
  
  这里存在一个悖论,不允许存在使用童工,那么又怎么会有工资呢?但是可以通过法律规定来予以寻求救济。
  
  法律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那么该未成年人可以拿到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的量相当于平常所说的“童工工资”。
  
  三、雇佣童工的含义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
  
  雇佣童工(16周岁以下),童工无罪,招用单位应按未成年保护法的规定处罚。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四、雇佣童工相关法律规定
  
  第一,我国目前为止有两部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上述两部法律是禁止行规定,那么用人单位一旦违反,必将招致一定的法律后果。
  
  第二,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根据《劳动法》第9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企业使用童工的行为本来就属于违法的行为,被拖欠工资的童工可以直接报警处理,也可以通过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举报之后,要积极配合劳动部门的调查,拿到属于自己的工资之后一定要遵守安排,返回自己的家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取保候审是多长时间到期的?
      取保候审是多长时间到期的?一年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


·诉讼离婚在什么法院立案
      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


·参与网上的赌博怎么判输了一万
      看具体情况定。一般赌博,不构成犯罪,不判刑,但如果参与人主观上是以营利为目的,客观行为是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及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就构成赌......


·公司如何注册商标品牌?
      公司如何注册商标品牌?公司如何注册商标品牌?1、商标查询。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在先......


·不能胜任工作能不能调岗?
      不能胜任工作可不可以调岗不胜任工作是企业调岗的常见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


·去劳动局工伤鉴定都检查什么证件?
      员工在工作时难免会受到意外伤害,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工伤,而工伤是需要鉴定的,在员工受伤后身体有好转时就可以去进行伤残鉴定,这样也更有利于伤......


·父母房产继承新规定2023是怎样的
      父母房产继承新规定是怎样的(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


·法院判刑后多久可保外就医
      法院判刑后多久可保外就医?判刑后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才能保外就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


·自己的房屋只有一部分在拆迁范围内,这样合理吗?
      一、自己的房屋只有一部分在拆迁范围内,这样合理吗?  农村的房屋只有一部分在拆迁范围内的,应该对整栋房屋进行征收,房屋是属于不动产,不能只征收......


·监视居住出来开庭还会收监吗
      监视居住出来开庭还会收监吗?监视居住出来开庭后还是有可能会被收监的,如果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则不会将被告人收监,而会对被告人进行社区矫正;否则......


·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哪些原则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合同履行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