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债务转移怎么处理才算生效

债务转移怎么处理才算生效
  生活中,我们常常因为人情关系或者公司经营而发生债务关系,但是往往因债务关系而出现扯皮的现象也不少,其中债务转移所引发的纠纷更是多见。债权人之间债务的转移来转移去往往会造成很多债务范围和内容的变更遗漏等等问题。当我们真要面对债务转移的时候,到底债务转移怎么处理才算生效呢?
  
  债务转移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所谓合同义务的转移,指基于当事人协议或法律规定,债务人移转债务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地位成为新债务人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现象。该条规定的合同义务转移制度为当事人约定债务转移制度,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债务是可转移的,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转移。
  
  (2)约定债务转移的以债权人同意为必要条件。
  
  (3)产生了新的合同关系,转移前之合同关系消灭,转移后的合同关系产生。
  
  (4)合同主体已经变更,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
  
  债务转移又称为债务承担,是指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转移必须三方就债务转移达成了—致的意思表示。 债务承担必须以合同的方式进行,依其签订合同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债务人与第三人(承担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经债权人的同意:
  
  (2)承担人与债权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经债务人同意;
  
  (3)债务人、第三人及承担人三方共同或分别达成债务转让协议。
  
  《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份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条规定要求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现行许多人误以为债务转让方式只有一种,:即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后再经债权人同意。同意是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实际上是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如何判定“同意”自然也适用要约——承诺的规则。所以《合同法》这条规定债务转移的方式还应包括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并经债务人同意及债务人、第三人和债权人三方相互或共同达成协议的方式。
  
  综上所述,在面对债务转移怎么处理才算生效的问题上,首先我们要搞清楚关于债务转移的法律规定,即在什么情况下才是法律所认可的债务转移,理清楚其形成债务转移的要件是什么,然后再要搞清楚的就是债务转移必须以合同的形式进行,签订合同方式的几种情况,只有搞清楚了这些东西,我们在处理债务转移的问题上才会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醉驾拘役生活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醉驾拘役生活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最高量刑是6个月拘役。但是,醉酒驾车又酿成了其他的危害后果,侵害了不特定群体的利益......


·公司法人变更后还需要变更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后还需要变更什么?一、公司法人变更后还需要变更什么?需要到银行进行同步的信息变更的。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


·注册资本的印花税免征吗?
      一、注册资本的印花税免征吗?注册资本的印花税是不能免征的,自新《公司法》实施以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规定变成认缴制,也有了认缴期限这一概......


·女员工入职怀孕可以辞退吗?
      女员工入职怀孕可以辞退吗?《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里强调劳动者......


·刑事案件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案件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一、刑事案件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对侵犯人身权利的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以......


·刑事辩护类型包括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刑事辩护可以分以下3种:1、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2、委托辩护,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


·辞退员工赔款个税怎么计算?
      辞退员工赔款个税怎么计算?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


·公安机关报捕一定批捕么?
      一、公安机关报捕一定批捕么?不一定,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


·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的罪数有什么区别
      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的罪数有什么区别?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


·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解聘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解聘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


·居间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居间人有什么权利?
      居间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居间人有什么权利?一、居间合同的法律效力吗居间合同中,只要合同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或者强制性规定,合同是当事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