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荆门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变化

荆门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变化在中国城市化浪潮中,各地征地拆迁已成为家常便饭,自然由征地拆迁而一夜暴富的家庭也不计其数,其一夜暴富的原因就在于高额的征地拆迁补偿和相应的商品房屋安置。但为此,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也带来征地补偿方式和标准的不同,而且随着时代的变化征地拆迁补偿的标准也在变化。那么,湖北荆门征地补偿新标准发生了哪些变化呢?(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根据湖北荆门当地的具体政策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全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位条件和土地价值,决定将全省划分为六类地区(见附件),分类制定全省统一的最低年产值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征地补偿不得低于相应的征地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一、二、三、四、五、六类地区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最低标准分别为每亩1800元、1200元、1000元、900元、800元、700元。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一、二、三、四、五、六类地区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分别为18000元、10000元、8500元、7600元、6800元、6000元。征收其它无收益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征收其它有收益的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最低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国家和省确定的公路、铁路交通建设项目;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等重点线性工程的建设用地,其征地补偿最低标准采用该线性工程所经过的各市、州、县(市、区)最低补偿标准的平均值。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综合来看,湖北省的土地管理办法充分考虑了当地的经济水平、区位因素和土地价值,将其划分了六类地区。如果想要了解荆门征地补偿新标准,则必须先参照湖北省的分类划分将其划到归属的类别之中,然后再看是什么土地类型,依据不同的土地类型参考不同的安置补偿标准。地市补偿标准的出台势必要参照省市的补偿标准,且不能越过省市规定的标准上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私生子享有什么政策?
      关于私生子享有什么政策?非婚生子女,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


·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满足什么条件
      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满足什么条件?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人资格的取得需符合以下条件:1、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公司的依法设立主要是指设......


·教唆他人吸毒罪既遂一般判多久的?
      教唆他人吸毒罪既遂一般判多久的?一、教唆他人吸毒罪既遂一般判多久的?《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


·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怎样的?
      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怎样的?一、证人证言的效力是怎样的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所作的陈述。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


·诉讼离婚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我们发现虽然法律中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但是实践中首选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是比较多的,然而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其实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一......


·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关于对工伤职工做出的赔偿,也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尤其是在产生纠纷的时候,当事人更是要注意这方面的问题才行。那么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我们......


·一、交通事故致死亡赔偿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致死亡赔偿流程是什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


·临时工要交个税吗?
      如今,我国已经没有了临时工的说法,但实践中任有一些单位存在临时工性质的员工。对于这部分员工,在法律上也是视为单位的正式员工的。那么在支付工资......


·一、公证遗嘱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公证遗嘱收费标准是什么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和遗赠公证费用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


·担保人要求借款人写借条还是欠条?
      担保人要求借款人写借条还是欠条?担保人要求借款人写借条,进行借贷活动的时候,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所以借款要不要保证人由债权人决定。如......


·还款时借款人借条不见了怎么办
      还款时借款人借条不见了怎么办?还款时借款人找不见借条的话应该让出借人写一份收条,收条可以证明已经还款,收条的写法是: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