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司法鉴定何时提出才是有效的

一、司法鉴定何时提出才是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对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但是,《证据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适用通知》)对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期限却没有作出规定。根据《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为: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申请重新鉴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不服该鉴定结论并申请重新鉴定。属于前一种情形的当事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存在《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后一种情形的当事人,必须有证据足以反驳对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是对已经作出的鉴定结论再次提出的鉴定申请。该申请鉴定的期限应当与上次申请鉴定的期限一致,否则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法理要求,也会与《证据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发生矛盾与冲突,还会对法律的统一性、严肃性造成不良影响。事实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将申请重新鉴定的期限确定为收到鉴定结论后的15日内,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举证期限的相关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将申请重新鉴定的期限确定为收到鉴定结论后的30日内,与《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期限是一致的。另外,第三种观点所持的意见与《适用通知》所规定的内容也不相矛盾。二、重新司法鉴定的提出时间申请重新鉴定的,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一般来说,重新做鉴定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鉴定结论作出时间的法律规定与首次鉴定无异,按《司法鉴定程序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总之,司法鉴定的进行也是需要一定时间的,某些司法鉴定的对象是在不断的变化之中的。所以当自身有司法鉴定的需要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司法鉴定何时提出才是有效的,然后在有效期内尽早提出,才能维护自身的权益,别等到有效期过去才追悔莫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实际高空坠物有多危险?
      高空物体,如果坠物,由于距离地面比较高,故而可能会导致的危害程度是比较大的,但是具体高空坠物有多危险,很多业主是不了解的,故而高空坠物事件一......


·借款合同到期不还怎么办?
      通常在借款合同当中,当事人都会就还款的时间做出明确的规定,也就意味着在约定的期限到了之后,那么作为借款人自然应当履行自己还款的义务才行。但现......


·专利纠纷案件由谁管辖?
      专利纠纷案件由谁管辖?遇到专利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但在实际起诉之前,我们必须要先搞清楚,这个专利纠纷案件应该是由哪里的法院......


·老员工被辞退怎么补偿?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辞退)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企业主动......


·怎么使用企业名才不会侵权商标
      已经核准的公司与商标同名虽然不存在侵权,但违法使用商标构成侵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


·离婚起诉书没有写财产分割怎么办?
      一、离婚起诉书没有写财产分割怎么办?离婚起诉状中没有写财产分割请求的,如果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向法院申请增加诉讼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代书遗嘱必须符合哪些条件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
      代书遗嘱必须符合哪些条件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遗嘱的......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中国网3月22日讯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发布通知,就《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


·不是房主能否代签定金合同?
      不是房主能否代签定金合同?一、不是房主能否代签定金合同可以代签。不一定非得房主亲自签署,如果代房主签订的人是房主委托或代房主签订的人的......


·认缴的注册资本可长期不缴吗
      认缴的注册资本可长期不缴吗?认缴的注册资本不可以长期不缴,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


·建筑施工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
      建筑施工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当今社会,企业的经营活动对于企业来说相当的重要,毕竟这关系到企业的利益问题。有时候,企业在运营的过程中需要进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