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购房者需要先与开发

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购房者需要先与开发商之间签订认购书,并交付一定的购房定金。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得不说这已经成为了房产交易行业中的惯例。那具体来说此时该怎样设定房屋买卖定金才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设定房屋买卖定金
  关于定金的设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目前,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当购房人选中满意的楼盘,与开发商达成初步意向时,开发商通常都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这些认购书一般会约定商品房的具体位置、面积、价款以及应当交纳法人预付款、定金、押金等等、一般只有写明“定金”字样,才能适用定金法则。购房定金是立约定金,旨在保证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未订立购房合同即返还定金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据此,是否适用定金罚则,要看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因是什么。具体而言,如果合同一方无故不按照约定的时间到约定的地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是擅自改变双方已经同意的条款,比如说房子的基本情况等,因而导致合同没有签定,则属于“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要适用定金罚则。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签订是由于不可抗力或是双方之前没有提及的签约细节和其他条款,则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一般对于法律没有作出强制要求的,通常都是允许当事人之间自由协商之后确定的,但就设定房屋买卖定金而言,很多时候都是由开发商单方面说了算,但根据《合同法》中的规定,约定定金的一般是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如何约定违约金?
      合同如何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怎么计算?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遇到合同,在双方当事人就当前事情进行详细的约定,按照约定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同时也......


·离婚后孩子户口迁移手续、流程有哪些?
      离婚后孩子户口迁移手续、流程有哪些?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如果成......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数额如何计算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数额如何计算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如果赵某的死亡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赵某的死亡被确定为医疗......


·应该要怎么样办协议离婚
      按照规定,夫妻要是办理协议离婚的话此时需要双方就离婚的有关事情协商达成一致,这是协议离婚的前提,然后再将协商好的内容书写成离婚协议书,共同到......


·高温费工资福利费指的是什么?
      由于很多企业职员即使在高温环境下也是不能得到休息的,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员的人身权益,那些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职员是可以得到高温费的,那么高温费的......


·延期办理房产证诉讼时效是多久?
      延期办理房产证诉讼时效是多久?1、延期办理房产证诉讼时效是六个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规定的商标续展程序的哪些?
      法律规定的商标续展程序的哪些?一、法律规定的商标续展程序的哪些?(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


·告第三者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
      告第三者重婚罪需要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


·借条写借用现金的数额吗?
      借条写借用现金的数额吗?借条一定要写借用现金的数额,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欠款人书写并签章,表明欠款人已经欠下借款人借条注明......


·一、交通事故人伤出院怎么办理?
      一、交通事故人伤出院怎么办理?交通事故人伤出院要得到比较好的处理,需要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相互积极配合。否则将很难彻底解决好交通事故。除了适用......


·同居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即使男女之间建立的是同居关系,而同居期间也会涉及到很多问题,并且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还需要对这些作出处理。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关于同居财产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