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医疗纠纷鉴定陈述书怎么写?

医疗纠纷鉴定陈述书怎么写?
  
  医疗纠纷案件持续引发热议,北京又创新推出了医疗纠纷案件鉴定程序,让更多市民放心,大大提高了医疗纠纷案件审理速度,那么作为医疗纠纷鉴定的结果,医疗纠纷鉴定陈述书怎么编写呢?下面就是医疗纠纷鉴定陈述书的相关内容。
  
  一、撰写陈述书写作要点:
  
  1、条理清楚;
  
  2、既要重点突出、又要全面陈述,不要过多的纠缠于对损害结果没有实质影响的细枝末节,而是针对对损害结果具有实质影响的医疗过错着重阐述,同时对其他的医疗过错在指出之后简单评述;
  
  3、涉及到医疗过错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切忌仅仅扣大帽子而没有具体内容。
  
  4、要做到医学用语准确到位,否则容易给人留下完全不懂医学、尽说外行话的印象;
  
  5、说理要明白,应当联系相关证据(重点是病历资料、检查报告)进行阐述,不要脱离了证据自说自的,没有任何证据支持;
  
  6、要结合医学资料以及法律和政策规定进行阐述,指出认定医疗行为存在过错的依据;
  
  二、撰写陈述书的格式:
  
  陈述书的通常格式是:首先,对患者接受医方的医疗过程进行陈述;其次,阐述医方的哪些医疗行为存在过错,此时应当按照由重到轻的顺序阐述,重点突出、全面具体。如果把握不准,担心遗漏,应当表示由于自己的知识所限,医方可能还有其他的医疗过错没有被指出,请求鉴定专家认真审查,做出认定;
  
  再次,阐述医疗过错导致患者哪些损害结果发生;
  
  最后,作总结性发言,请求专家认真考虑陈述人的意见,依法作出公正公平的鉴定意见。
  
  三、撰写鉴定陈述的准备工作
  
  撰写鉴定陈述书之前应当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你所了解的医疗过程;
  
  2、取得所有病历资料、检查资料,了解其中的内容。很多当事人和代理人没有取得医院向法院和鉴定机构提交的所有病历资料就参加鉴定,这样的鉴定通常不会有很好的鉴定结果;
  
  3、患者的损害后果是什么,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
  
  4、向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咨询,最好能够得到专家意见;
  
  5、有关的法律依据;
  
  6、有关的政策规定;
  
  7、有关的诊疗护理规范和操作常规;
  
  8、有关的规章制度;
  
  9、有关的医学资料:按照国家通用医学教材、权威专业著作、学术著作的顺序进行搜集;
  
  10、法医学的有关资料;您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照上面的内容准备材料。
  
  四、撰写医疗事故鉴定陈述书
  
  陈述书按照下列顺序撰写:
  
  1、患者在被诉医院的医疗过程、发生的不利后果;
  
  2、病历资料是否存在不真实的内容,如果存在应当指出具体内容并附具相关证据,同时表明态度是希望鉴定专家终止鉴定还是希望鉴定专家在鉴定时注意这些真实性有争议的部分,并在鉴定意见书中有所体现;
  
  3、医疗行为存在哪些方面的过错,结合法律依据和医学依据进行细致阐述,但是注意引用医学资料阐述时切忌断章取义、主观臆断;
  
  4、医疗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什么因果关系(如果只进行医疗行为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鉴定,可以不写因果关系,但是应当向鉴定人员说明本次鉴定只进行是否存在医疗过错鉴定不进行因果关系鉴定和责任程度鉴定)
  
  5、总结性发言。
  
  陈述书报告了医疗纠纷鉴定的手段,内容和结果,不仅可以公示,还有利于案件审理,他评估了相关权利和责任,明确了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理清了整个案件的思路,对于案件的处理有巨大帮助作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以上内容为我们对医疗纠纷鉴定陈述书怎么写整理的内容,更多相关法律知识,可以咨询网在线律师进行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补正回文抢注是否会被判刑
      商标补正回文抢注是否会被判刑?一般不会触及刑法。证实是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他会被撤销的。造成的损失要另行起诉。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界定,商......


·起诉离婚怎样一次判离婚
      离婚在我国是非常普遍的事情,夫妻双方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国家法律关于婚姻法这一方面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


·刚结婚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分配?
      在我国目前闪婚现象是很频繁的,一般来说,离婚时争议的焦点问题就在于共同财产与子女两个方面的问题。更我国法律的规定,刚结婚后离婚的财产分割与与......


·对上市公司股东的法律要求吗?
      对上市公司股东的法律要求吗?上市公司股东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即持有股份的人或机构,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股......


·租赁住房拆迁要怎么补偿
      租赁住房拆迁要怎么补偿一、租赁住房拆迁要怎么补偿租赁住房的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涉及到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关系,情况比较复杂,既要对房屋所有人......


·没结婚证有孩子算不算重婚
      没结婚证有孩子算不算重婚就算婚外生子如果没有双方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的则不算重婚,对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按重婚罪论......


·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在事故中起主要作用的,视为严重过错,一般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1、进入高速公路、全封闭道路诱发事......


·放弃继承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放弃继承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遗产分割后放弃是放弃的所有权,如果放弃继承权致使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也属......


·企业员工被辞退年假没休怎么办
      企业员工被辞退年假没休怎么办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


·近亲可以结婚吗,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当今社会,在不少的农村及偏远地区,很多人都会采取近亲结婚的方式,认为这是亲上加亲,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因此,了解关于结婚的相关知识,可以帮......


·组织考试作弊罪中国家考试范围包括那些
      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加了组织考试作弊罪,打击在国家考试过程中的作弊行为。那么您知道组织考试作弊罪国家考试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吗?而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