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于丧葬假北京几天假?

在我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此时双方就产生了劳动关系,是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劳动者就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对于工资这方面来说,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对于请假方面也有相关的规定,那么丧葬假北京几天假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丧葬假国家规定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2016丧葬假国家规定。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1、单位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3、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本案中,年休假由单位统筹安排,是符合劳动法规定的。
  
  二、丧葬假北京几天假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丧葬假国家工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丧假的权利。因此,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员工带薪休丧假。
  
  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由此可见,根据国家规定,丧葬假工资是正常发的,除了丧葬假,还有国家法定假日,在这些假的规定期间,工资都是要照常计算的,用人单位不能以放假或者请假为理由,克扣劳动者的工资,至于丧葬假北京几天假,一般是三天左右,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建议,如果您遇到丧葬假工资这方面疑惑,在此之前先咨询相关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办理工伤赔偿的步骤的相关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


·结了婚就能随便看对方工资条吗?
      结了婚就能随便看对方工资条吗?结了婚是否能看对方的工资是要看双方是否有约定来进行确定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你的工资收入就是共同财产的组成......


·关于做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意思?
      关于做他项权证需要什么意思?他项权证,在我们没有整理这篇文章之前相信您对于这个词语的了解应该是非常少的。他项权证是一种权利证书,通常是一种......


·酒吧股权转让协议有什么内容
      酒吧股权转让协议有什么内容其实有很多酒吧都是几个人合伙一起开的,而此时每个人就自己入股的金额拥有对应的股权。日后可以将自己手里合法所有的股权......


·一、去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手续?
      一、去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手续?去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带的手续有: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


·湖北省宜昌市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宜昌市城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宜昌市城区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西陵去窑湾乡(含西陵经济开发区)、峡口风景区、伍家岗区伍家乡、......


·信托法律服务的内容有那些?
      (一)信托法律服务所包含的内容1、信托产品结构设计根据资本市场情况、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收益要求等因素,结合投融资标的、交易对手的实际情......


·经济适用房可以贷款吗
      经济适用房可以贷款,但需满足一定的条件。经济适用房贷款的前提条件:1、5年内经济适用房不能贷款购买。由于5年以内的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即购房者......


·申请假释应向哪级法院申请
      一、申请假释应向哪级法院申请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


·2023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律中规定寻衅滋事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一种犯罪,也就是说此时侵犯的法益就是社会公共管理秩序,而对于寻衅滋事的行为在被认定为了犯罪之后,自......


·债权转让债权人并没通知债务人的后果是什么?
      债权转让债权人并没通知债务人的后果是什么?一、债权人转让债权后未通知债务人有什么后果?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该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的,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