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需要法律援助时该准备哪些材料,怎么申请?

在需要法律援助时该准备哪些材料,怎么申请? 一、申请法律援助所需的材料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3)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
  (4)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立案通知书;
  (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代理权资格证明。
   二、申请法律援助的流程
  1、申请。
  (1)领取并按要求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
  (2)将填写好的《法律援助申请表》及有关证明资料交本中心工作人员,办理申请登记,如实向工作人员叙述事实经过并回答有关提问。
  2、受理审查。本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内,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3、决定。本中心经过审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下列决定:
  (1)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受援人。
  (2)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提供援助。本中心对决定援助的事项,在三日内指派律师、公证员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承办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帮助。
   三、申请法律援助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法律援助机构要求申请人做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做出补充或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
  2、申请人应如实陈述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情况,保证其提供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有异议的,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
  4、有下列情形之一,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有权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1)受援人以欺骗方式获得法律援助的;
  (2)受援人的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3)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4)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5)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法律援助机构在审核之后对于那些满足条件的通常都会批准其申请,并指派专业的律师为其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法律援助不需要支付律师费用的,但是诉讼费用还是需要交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司法笔迹鉴定要多少时间
      司法笔迹鉴定要多少时间一、司法笔迹鉴定要多少时间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


·谎报安全事故罪怎么判?
      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安全事故监管的人会受到惩罚,因此这些人为了逃避惩罚便谎报或者不报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以及财产的不必要损失,在我国刑法上称之......


·女方再婚抚养费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当今时代,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婚姻观念都是比较开放的,如果在婚姻问题中觉得有什么不合适的情况下,会选择离婚。离婚以后会重新选择适合自己的婚姻......


·工伤期间工资扣社保吗?
      工伤期间工资扣社保吗?工伤期间工资要扣社保,工伤期间的社保按正常上班缴纳。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回......


·强制执行的执行期限是多长时间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


·刑法诈骗罪数额较大有什么惩罚?
      诈骗罪是生活中常见的罪名。非法分子通过违法行为骗取他人钱财的行为就是诈骗行为,诈骗金额也因不同情况而定,那么刑法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情况,法律会......


·等待司法鉴定结果时间要多久?
      司法鉴定结果时间一般要根据实际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有的案件三五天就能拿到鉴定结果,而对于疑难、复杂、特殊的委托,可以双方协商后再确定鉴定结......


·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务债权关系怎么解决
      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务债权关系怎么解决在合同中,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是相对应的,通俗的解释就是债权人是出借人,债务人是借款人,他们......


·走私核材料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走私核材料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一、走私核材料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核材料的禁止进出口制度,对象是核......


·犯罪预备与着手实施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预备与着手实施犯罪的区别是什么?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在概念上有所不同,犯罪预备是为了实施犯罪做准备工作,那么在准备完毕后也是会实施犯罪行......


·怎样认定盗窃罪的犯罪既遂
      一、怎样认定盗窃罪的犯罪既遂1、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