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水泵噪声卫生标准有什么?
工业企业是产生噪音的主要场所之一,其中水泵机房由于工作强度高,发出的噪音往往比较大。企业应该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对员工的危害。在这方面,我国也有具体的工业企业噪音卫生标准。那么工业企业水泵噪声卫生标准有什么?下面我们简单给您介绍下。
一、工业企业水泵噪声卫生标准有什么?
我国颁发了工业企业水泵噪声卫生标准,具体水泵噪声的标准如表2-11所示。另外,我国也规定了城市区环境水泵噪声的标准,如表2-12所示。可以看到水泵房周围居民区内白天允许标准为50-60dB,夜间为40-50dB。超过这一标准,机泵房就应采取措施,降低水泵噪声干扰。
二、水泵噪声的危害性是什么?
在机泵房内工作,或在机泵运转的环境内工作,机泵产生的噪声会给操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带来较大影响。长期工作和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人们会感到疲劳,在水泵噪声刺激下会造成人的心情烦躁,注意力分散,大脑反映迟钝等一些不适感觉。
三、如何防止噪音污染?
1、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全面落实《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以下简称“敏感区”)的高架路、快速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等道路两边应配套建设隔声屏障,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加快城市市区铁路道口平交改立交建设,逐步取消市区平面交叉道口。控制高铁在城市市区内运行的噪声污染。加强机场周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减少航空噪声扰民纠纷。
2、强化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查处施工噪声超过排放标准的行为。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实施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城市人民政府依法限定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实施城市夜间施工审批管理,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对建筑施工进行实时监督,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
3、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严格实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严格控制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有效治理冷却塔、电梯间、水泵房和空调器等配套服务设施造成的噪声污染,严格管理敏感区内的文体活动和室内娱乐活动。积极推行城市室内综合市场,取缔扰民的露天或马路市场。对室内装修进行严格管理,明确限制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居民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加强中高考等国家考试期间绿色护考工作,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4、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 贯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关停力度,各城市应每年关停、搬迁和治理一批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到年底前实现敏感区内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达标。加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禁止高噪声污染项目入园区。开展乡村地区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
由此可见,水泵机房的噪音过大会影响员工的身心健康,严重者会导致职业病的发生,因此,企业必须重视对噪音污染的治理。其中工业企业水泵噪声卫生标准有两类,目前标准是允许白天噪音在60分贝以下,晚上噪音在50分贝以下。如果超过这一卫生标准,企业就应当采取措施,降低噪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
·离婚诉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诉讼期限是怎么规定的?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
·肇事逃逸有谅解书能轻判多久
因事故致人死亡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有被害人谅解的,可以适当从轻处罚。“因逃逸致人死亡......
·夫妻间所有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间所有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吗一、夫妻间所有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吗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并不必然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一方......
·找律师写遗嘱有效吗?
找律师写遗嘱有效吗找律师立遗嘱,一般就是指由律师代书遗嘱。法律允许他人可以代写遗嘱,但是不是说他人就可以随便代写遗嘱。因为遗嘱毕竟涉及到......
·教师退休后判缓刑工资咋发
一、教师退休后判缓刑工资咋发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
·判决后无力还钱怎么办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
·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该如何写?
众所周知,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要跟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最终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那就应该制......
·借条里借到和借款有无区别?
借条里借到和借款有无区别?借寺和借到是有区别的。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双方法律地位的截然不同的后果。借到就是已经将借款拿到手,借款就是准备借,不......
·公司发放的代通知金如何计税?
公司发放的代通知金如何计税?首先确定代通知的性质,是工资还是经济补偿的范畴。然后,根据不同的性质确定个税的缴纳方法。本人觉得代通知金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