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何计算房屋的建筑面积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产证上面记载的房屋的面积是建筑面积加上公摊面积的,而属于购房者私人所有的面积,就只能是其中的建筑面积。而现实中,很多人对计算房屋的建筑面积不是很清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计算房屋的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有效面积 结构面积=使用面积 辅助面积 结构面积
  
  (1)建筑面积:指建筑物长度、宽度的外包尺寸的乘积再乘以层数。它由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组成。
  
  (2)使用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
  
  (3)辅助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活动所占的净面积的总和,例如居住建筑中的楼梯、走道、厕所、厨房等。
  
  (4)结构面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的墙、柱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
  
  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3)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5)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3)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4)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5)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1)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2)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5)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和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蓬等。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7)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8)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9)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10)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在计算房屋的建筑面积时,可以参考上述内容进行。而我国法律中也明确规定了一些面积是不算在房屋建筑面积范围内的,同时也有一些是只计算一般建筑面积。若你对房屋面积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签订租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除了法律中明确规定对房屋租赁关系中当事人进行保护外,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租房协议的内容,也是可以对自身利益作出一定保护的。而想要得到一份比较好的......


·聚众淫乱罪是怎么定罪的?
      聚众淫乱罪是怎么定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临聘人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临聘人员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随时辞职,临聘人员也是签订合同,构成法定的劳务有关系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


·铁路运输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铁路运输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一、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条件??1、因受害人翻越、穿越、损毁、移动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穿越铁......


·公积金贷款怎么扣款 公积金贷款的扣款流程:
      公积金贷款怎么扣款公积金贷款的扣款流程:1、在还款卡里存入一个月的还款,作为启动资金。2、到还款日,银行把这部分还款划走,然后受委托从公......


·离婚财产成年子女过户手续是什么?
      离婚时很多人不愿意的的事情,但是矛盾的激化让两个人不得不去离婚来解决,在离婚的时候主要要进行解决的问题就是关于财产分割,也就是房产的分割,有......


·律师在法院工作过要回避开庭吗?
      律师在法院工作过要回避开庭吗?一、律师在法院工作过要回避开庭吗?律师在法院工作过的是需要回避开庭的,但如果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借款合同应该怎么写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借款合同是应该在开头写清楚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具体信息,在正文当中自然是应该有借款的金额,还款的期限,抵押的国有土地的具体面积......


·离婚不要对方抚养费吗?
      离婚是现在社会很常见的问题,但离婚也并不是一纸离婚证就结束了,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用一直是离婚双方牵扯的最大的问题。有些做父母的会在一方......


·劳动合同虽然属于一种特殊的合同
      劳动合同虽然属于一种特殊的合同,但也是合同类型中的一种,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主要还是受《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法》的调整,《合同法》中就劳动......


·一、二手房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
      一、二手房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首先必须确定名称,有了名称才可能为社会所承认,才能与其他服务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