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中辩护人可作为证人吗

民事诉讼中辩护人可作为证人吗在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中,我们经常会因为某些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而争吵,我们就会卷入某些民事诉讼案件中,在处理这些案件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证人来为我们的诉讼作证,但很多人都会把辩护人和证人搞混,那么在民事诉讼中辩护人可作为证人吗,我们来通过以下资料来了解一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在证人资格和辩护人资格的禁止性规定中没有证人和辩护人不得兼任的法律依据,但是在具体的司法实践当中,一般认为在同一个诉讼程序中证人不得兼任辩护人,理由有以下几点:  
  1、证人具有优先性,不可替代性
  证人因其了解案件情况而具有不可替代性,因而在刑事诉讼中具有优先地位。  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事实作证,具有人身的不可替代性,既不能由公安司法机关自由选择和指定,也不能由别人来代替和更换,必须充分履行证人的义务。  
  2、证人不得参与除作证外的庭审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即法院要求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证人不得参与除作证外的庭审活动,但是在案件尚未终结审理前,证人都有出庭作证的可能,如果证人旁听了案件的审理,那么当需要证人出庭作证时,证言极易因庭审内容而发生变化,不利于查明此案,影响公正审理,因此,证人不得旁听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  
  3、证人担任辩护人不能充分履行辩护人的职责
  
  在一个案件中证人的证言有可能是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罪重的证据,但其作为辩护人要做无罪或罪轻的辩护,这样既作有罪的证明又作罪轻的辩护,不利于充分履行辩护人的职责。  
  使质证程序存在瑕疵。《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如果证人担任辩护人,其证言本身是证据的组成部分,作为辩护人需要对证据进行质证,故其需要对自己所做的证言进行质证,那么对该份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内容的真实性缺少公正合理的评价,不利于公正的审理案件。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民事诉讼中辩护人可作为证人吗这一问题虽然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在同一个诉讼程序当中,证人不应再担任辩护人。同时在现实中,如果提供的证人不合格的话,那么此时即使做出了证言,这样的证人证言也是不会得到采纳的,所以对于辩护人和证人的选择也要慎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盘按揭服务
      (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盘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


·后期治疗费起诉时效是几年
      后续治疗费诉讼时效为一年。《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


·刑事批捕通知书模板是什么?
      一、刑事批捕通知书模板是什么?逮捕通知书检 捕通[ ] 号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因涉嫌____________,经本院决定,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被依法逮......


·根据刑事法律的规定认罪是什么意思?
      在司法案件的审理过程之中,不少民事主体会承认自己的罪行,我们知道,若民事主体主动交代案情,减轻司法机关的审理压力,那么该认罪的行为,可以争取......


·职业病不是在现在的公司工作引起的,还能享受
      职业病不是在现在的公司工作引起的,还能享受?在一些情况下,职业病还是相对较为隐性的。一个劳动者在先前公司上班的时候,受工作环境等影响可能就埋......


·司法鉴定意见错误的危害有哪些
      我国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又或者受害者在申请赔偿的时候都需要用到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的结果是受到法律的承认的,它有很多种鉴定类型,但是也难免会......


·夫妻个人债务的共同房产如何处理?
      夫妻个人债务的共同房产如何处理?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房产中一方的份额。另外,必要的居住场所可以查封,不能拍卖的。《最高人民......


·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双方到场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双方到场吗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双方到场,只是开具责任书以后交警会通知双方去领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女职工孕期有哪些劳动保护
      女职工要是处于怀孕期间的话,这属于比较特殊的时期,在各个方面都是受到了法律特殊保护的。这其中,就要求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提供劳动保护。那到底......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口头形式有法律效力吗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口头形式有法律效力吗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


·职务发明离职多久可以自己申请?
      职务发明离职多久可以自己申请?职务发明离职一年以后可以自己申请。从时间上来看,涉案专利申请时间在发明人离职后1年内;从专利内容来看,与发明人在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