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怎么办

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服务期的话,这自然是可行的。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况,此时针对不同的主体,具体的处理不一样。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关于培训费的规定是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即,这要看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培训及基费用的条款约定,或者是另有协议约定。如果有约定,则你合同没到期时离职应当支付未履行的合同期间的培训违约金,具体的算法应该公司为你付出的培训费除以三年按月计算的合同期,乘以尚未履行合同的月数。如果事先没有约定的,公司不能在解除合同时另行主张培训费用。
  二、哪些费用属于培训费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之所以要对培训费专门作出解释是因为这涉及两个关联性问题,一个是“服务期”,另一个是“违约金”。我知道,以前经常有单位乱设违约金,以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阻扰职工的自由流动。为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简而言之,单位提供了培训才可以约定服务期,进而可以约定职工违反服务期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但哪些是培训费呢?这个问题不解决,势必又造成单位乱设违约金。现在《实施条例》解决了这一问题,即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都可以纳入培训费的范围。现实中,不管是单位还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此时都需要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者做出赔偿。当然,实践中也很容易因此产生纠纷,在实际处理的时候,要是劳动者不知道该怎么做的话,可以先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深圳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妨害公务罪怎样量刑
      近年来发生在我国妨碍公务的事件越来越多,所以我国对于妨害公务罪的量刑等都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和把控。今天网站的我们要为您带来的就是关于深圳市......


·刑事自诉案件可以缺席判决吗
      不可以,缺席审判仅仅限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对其他类型的案件均无法适用。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严重醉驾是全责吗?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严重醉驾是全责吗?醉驾抽血结果警察做假是违法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 交通警察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者过......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主要在我国《公司法》第......


·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怎么赔偿
      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怎么赔偿一、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怎么赔偿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


·财产侵权损害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的是在我国,前段时间出台了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对于以前,民法当中的一些内容进行的修改,比如说您比较熟惜的就是诉讼......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承租方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3、签订租房......


·虚报冒领补助违反什么规定
      要看虚报冒领的数额,如果只有几百块的话,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数额较大,则分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是国有单位或者国家机关的话,虚报冒领可能构成贪......


·2023年法定监护人是指谁?
      2023年法定监护人是指谁?2020年法定监护人是指谁分别指的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根据《义......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的规定2023
      一、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


·结案标的诉讼费之间有关系吗
      结案标的诉讼费之间有关系吗结案标的额和诉讼费之间有关系,《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最高人民法院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