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规定法律援助律师费谁出?

法律规定法律援助律师费谁出?
  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国家,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了保障在其他方面处于非常弱势的人群的权利,让这部分人群有法可依,有理可申,专门设立了法律援助制度。但是,很多人就会问,律师费用那么高,我们给得起法律援助律师费吗?现在,我们就给出关于法律援助律师费谁出的答疑。
  
  一、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二、关于法律援助律师的条例规定
  
  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一)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
  
  (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
  
  (四)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
  
  (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有前款第(二)项违法行为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违法所得的财物,可以并处所收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按照律师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三、法律援助律师费由国家财政支出
  
  1、法律援助案件给律师的费用通常是几百元的办案补助,和平时律师收费标准当然是不同的。这个费用不由当事人承担,由国家财政支出
  
  2、理论上讲,所有有执业证的律师都有可能被指派进行法律援助,没什么额外的资格要求。每个律师每年有办一件法律援助案件的义务,多了可以拒绝。 当然,当事人是无权选择的。但未必每个律师都会被安排去办法律援助案件,得看法律援助中心如何安排。
  
  3、法律援助律师是一个律师职位,最大的特点是无偿性。不管是广义的援助律师,还是狭义的援助律师,只要是从事了法律援助服务,都不能收取律师费用。相信您知道了法律援助律师费用是谁出了吧!另外我们补充的关于法律援助律师的一些规定也是有一定帮助的,也即是说如果有人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律师拒绝援助或者说有偿援助,或者是侵犯当事人权益的,您都可以投诉举报。在此,我们再补充一点,法律援助律师费不用当事人出,但是诉讼费还是要当事人出的,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看法院如何裁定。谢谢观看,本文仅供参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交通事故二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二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重度智力缺损(智商34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需随时有人帮助才能完成;......


·商标注册积极条件是什么
      商标注册积极条件是什么所谓的商标注册积极条件,也就是允许申请注册为商标的条件,积极条件是要求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和能够区别其他经营者同......


·长沙走私毒品罪量刑细化标准
      近年来,我国对走私毒品的犯罪行为处罚是十分严格的。而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基础上,各地高院也针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出了更为详细的量刑规定。下面,......


·公司债券包括什么 ?
      公司债券包括什么?公司债券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1)按债券期限,公司债券可分为短期公司债券、中期公司债券和长期公司债券。根据我......


·一、最高法抚养权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最高法抚养权司法解释是什么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


·若是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吗?
      若是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吗?一、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吗?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法》第九十三......


·离婚协议中非财产分割是否合理
      离婚协议中非财产分割是否合理《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


·离婚时怎么能得到孩子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
      离婚时怎么能得到孩子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


·立遗嘱没写日期有效吗?
      立遗嘱没写日期有效吗?立遗嘱没写日期一般无效,没有注明日期的遗嘱,属于形式上有欠缺,一般不受到法律保护。至于其是否有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


·职务侵占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何谓职务侵占罪?顾名思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那在实际案......


·什么是拒绝履行的行政不作为?
      什么是拒绝履行的行政不作为?拒绝履行的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