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国家为了保证工程建筑的长久使用,制定了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的规

国家为了保证工程建筑的长久使用,制定了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的规定。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能够尽可能的保证我们的建筑施工团队在施工的时候,保证施工质量,并且能够有效的保证建筑工程的长期使用。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比例最新要求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比例最新要求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比例是按工程预算款的5%提取。
  
  1、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金,
  
  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是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而制定的办法。2011-1-26发布的建设部公告第894号中为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 第七条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
  
  3、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一定的金额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主要担保竣工验收后保修期限内的质量问题。
  
  二、什么是工程质量保修金?
  
  建筑工程中,“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施工单位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比例一般为建设工程款的3%--5%(具体比例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有约定每月从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按相应比例扣留,也可以最后结算时扣留(小工程)。
  
  工程质量保修金的制定,能够有效的我国的建筑工程的使用安全和使用寿命。不过,国家为了能够实现建筑工程使用安全和建筑施工团队经济效益的有效统一,根据实际的工程建设情况,制定了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比例最新要求。现在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比例由之前的百分之五降到百分之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监外执行户口不在本地回户籍所在地吗
      监外执行户口不在本地回户籍所在地吗监外执行要回户籍所在地,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当地的公安机关来进行相关的管理,所以应该是在刑法执行地来进行一个监......


·现在无证驾驶车怎么办
      无证驾驶的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


·二百万标的的诉讼费是多少
      二百万标的的诉讼费是多少一、二百万标的的诉讼费是多少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可以得知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超过100万元至200万......


·一、健身教练劳动合同中包含哪些内容?
      一、健身教练劳动合同中包含哪些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


·刑事诉讼法抗诉条文中对抗诉的分类怎样的,区别怎样的
      对于法院审判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有异议的话,是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的,当然对于一些特殊的案件是一审终审,但是如果人民检察院对于法院审判的......


·辞退和开除的区别有哪些
      一、辞退和开除的区别有哪些1、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被......


·app功能能申请专利吗
      app功能能申请专利吗app虽然是应用软件,无法申请专利权的保护。当今互联网社会,刮起了app之风,许多网络公司纷纷研发app客户端。而在注重专利的社会......


·武汉市工伤认定标准及如何办理?
      武汉市工伤认定标准及如何办理?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


·单方解除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单方解除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单方解除合同的注意事项根据我国《民法典》第93、94、95、9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


·公司法人个人欠款公司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人个人欠款公司承担什么责任公司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是互相独立的民事主体,法定代表人个人对外的欠款,与公司毫无关联。如果债权人起......


·劳动者的残疾赔偿金谁支付?
      一、劳动者的残疾赔偿金谁支付?要看劳动者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如果劳动者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1)工伤医疗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