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路工程质保金多少

公路工程质保金多少天退还?质保金顾名思义就是为了质量保证而暂扣下的部分金额。一般工程项目合同都会规定质保金的存在。如果有质量问题就需要在暂扣的质保金中扣除。如果没有质量问题,则在质保期限过后全额退回。这对于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是有益的,对于承包方对于自己的质量有一个承诺,有助于增加客户对自己的信任。对于客户自己,也是对自己利益的一种保护。接下来,将与您一起分享公路工程质保金多少天退还?
  什么是工程质保金
  项目工程质保金的具体含义,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理解为质量保修金;一种理解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公路工程合同价款中质量保证金的支付与返还
  1、监理工程师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规定的百分比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规定的限额为止.质量保证金的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以及扣回的金额.2、在合同条款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保证金返还承包人.3、在合同条款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没有完成缺陷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留与未履行责任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质量保证金余额,并有权根据合同条款约定要求延长缺陷责任期,直到完成剩余工作为止.另外一种解释是,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期满后:
  1、工程质量良好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接到施工单位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建设单位在申请书上签属“同意支付”的意见。若建设单位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施工单位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2、如果预留期中出现了质量的问题,施工单位未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履行,质量保证金一般不返还
  公路工程是需要很重视的工程项目。公路一旦开通,就会有很多很多车辆、行人通行。这时如果出现了质量问题,造成了安全隐患,一不小心就会造成很重大的事故,引起恶劣的反响。所以在签订公路工程项目时约定好质保金问题是非常有必要的。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就利用质保金来维护与修缮。以上就是公路工程质保金多少天退还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江苏省劳动争议案例介绍
      江苏省劳动争议案例介绍案例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合同终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案情概要申请人王某于2007年7月进入被申请人某中学工作,属于事业编制......


·男女申请结婚需要哪些证件
      男女申请结婚需要哪些证件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交由检察院一般检察院多久批捕?
      交由检察院一般检察院多久批捕?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


·怎样认定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工伤待遇?
      最近一段时间,很多地方的劳动者都发生了工伤。您都知道,如果发生了工伤,第一时间要进行工伤等级鉴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自动解除了劳动关系工......


·一、买房一定要夫妻签名吗?
      一、买房一定要夫妻签名吗?分为多种情况:一、如果购房合同的买受人是夫妻俩人,那么必须俩人同时签字,将来房产证也会出两本,这叫共同共有房产。二、......


·民事诉讼中辩护人可作为证人吗
      民事诉讼中辩护人可作为证人吗在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中,我们经常会因为某些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而争吵,我们就会卷入某些民事诉讼案件中,在处理这些案件......


·小区物业管理费包括哪些内容
      小区物业管理费包括哪些内容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


·离婚官司的收费标准是以律师的收费标准和诉讼费的标
      离婚官司的收费标准是以律师的收费标准和诉讼费的标准来进行衡量的。离婚官司都是要请律师的,肯定是要付费的。我们都知道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工资,虽......


·交通事故鉴定对方不来有效吗?
      交通事故鉴定对方不来有效吗看具体情况。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


·租地合同对方毁约怎么处理?
      租地合同对方毁约怎么处理?租地合同对方毁约的处理是按照约定来执行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


·交通罚金滞纳金应该如何计算
      交通罚金滞纳金应该如何计算一、交通罚金滞纳金应该如何计算交通罚款滞纳金是超过规定缴纳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超过15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