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安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

不安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是多少?在双务合同中因为履行先后顺序可以行使的权利比较多,其中就包括可以与其可以对抗的抗辩权,最常见的抗辩权就是不安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而且两种权利的行使都可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要想正确的行使不安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首先要明确不安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一、不安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1、先履行抗辩权是由后履行一方针对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由先履行一方针对后履行一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债务而享有的抗辩权。2、在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不仅要互负债务,而且双方的债务应形成对价关系,这样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才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而在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虽然要互负债务,但法律并未强调双方所负有的债务应当具有对价性一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并不仅仅是针对后履行一方不履行行为作出的,抗辩与后履行一方的行为之间并不一定具有相应性。二、不安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之适用特征1、不安抗辩权适用于异时履行的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同一合同中互负债务,存在先后履行债务的问题。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不适用于单务合同,不适用于同时履行的合同。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一方行使的权利,着重于保护履行义务在前一方的利益。2、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的债务未届履行期限。不能对待给付仅仅是一种可能性而不是一种现实,不必到对方已经支付不能时才允许行使不安抗辩权。后履行一方的不能对待给付,并非履行期届满时的现实违约,它所直接侵害的权利是先履行一方的债权期待。如果这种侵害期待债权的行为不加以调整纠正,持续到履行期届满,便成为现实违约。3、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履行债务的危险。这里指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严重丧失商品信誉或有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情形。这是先履行一方“不安”的原因所在,也是不安抗辩权产生的基础。4、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未提供适当担保。如果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提供了适当的担保,则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的债权将受到保障,不会受到损害,所以合同将继续得以履行,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针对的是后履行的一方,而且先履行抗辩权具有相应性,不安抗辩权不一定存在相应性。在适用特征的方面不安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也存在着,在行使这类的抗辩权时,需要充分了解两种抗辩权,才能更好的做出区分才能更好地使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江宁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征地,就是国家征用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土地,但是,虽然说国家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征收土地时还是会给予使用权人一定的补偿。土地的使用权人虽......


·房屋两证如何办理?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在买房过程中,为了避免买到不符合资质的房屋,您一定要擦亮眼睛,在购置房屋时一定要询问好是否可以得到房屋两证,还是开发商给你出具的其它证件。那......


·工伤鉴定出来后下一步怎么走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在工作工程中意外受伤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一般来说职员在受伤之后都会做一个工伤认定,但是不少不了解相关信息的职员不知道在工......


·行政案件诉讼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案件诉讼中止的情形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一条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


·卫生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卫生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老百姓到医院看病的时候,如果遇到误诊的情况,可能导致医患纠纷,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卫生局申请调......


·交通事故伤鉴定费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
      交通事故伤鉴定费谁出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


·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要看是否有证据能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却已破裂
      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要看是否有证据能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却已破裂,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这一事实的,法院不会判决离婚。二、在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问题上,:如......


·技术合同保密义务违约金的约定可以吗?
      技术合同保密义务违约金的约定可以吗?一、技术合同保密义务违约金的约定可以吗?可以;现行法律禁止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承担违约......


·上海买房社保不够怎么办
      上海买房社保不够怎么办在上海的工作单位,每个月依法缴纳社保,满5年后就可以买房,没有捷径。如果弄虚作假是骗不过去的。二、上海买房条件有哪些1、......


·商标未续展可以注册吗?
      可以。如果期满权利人没有主动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会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此时权利人可以采取申请商标复审的办法挽回。在商标被宣告无效......


·企业工人退休年龄最新有关规定是什么
      企业工人退休年龄最新有关规定是什么一、企业工人退休年龄最新有关规定是什么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