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广告职工入职协议书怎么写

公司的正常发展运营与员工的努力和付出是分不开的。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主要是针对公司员工招聘、培训以及晋升等方面做出管理和规定。当我们寻找工作的时候,如果被录取,经过一系列的流程,如入职培训等,是需要与公司签订入职协议书的。我们将针对广告职工入职协议书为您详细说明。
  
  一、广告职工入职协议书怎么写
  
  员 工 入 职 协 议 书
  
  入职人签名: 日期:
  
  为规范公司管理,确保劳动纪律和管理程序运作实施,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本人在此郑重承诺并保证以下事项:
  
  1、本厂按计件酬劳,多劳多得;所有新进员工均需通过7天的试工期,试用期为3个月,三个月后正式成为本公司员工。新员工入职前7天为试工期,在试工期内无论何种原因主动放弃试工或被公司不予以试工并除名的均不要求公司支付薪酬及任何经济补偿。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之间团结友爱,尊重上司,服从管理。
  
  3、不得盗用公司名义从事私人活动,不得泄露公司生产经营及技术情报给他人。
  
  4、爱护公司财务,公司发给员工的劳保用品和生产工具及物料等应正确保管,离职时交回公司,丢失损坏照价赔偿。发现有偷盗行为的工资充公并立即开除。情节严重的送派出所
  
  5、上班时间必须服从管理,听从上司安排,按标准作业,认真负责,不准擅离职守,故意拖延妨碍工作进度或消极怠工,故意生产不良等等。
  
  6、不得在上班时间阅读书报玩手机戴耳机听歌,交头接耳,嬉戏喧哗,随意串岗离岗;不准威胁恐吓上司或同事,不得拉帮结派,恶意组织煽动罢工。
  
  7、工作场地必须保持整洁,秩序良好,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工作场所或干私事。
  
  8、上下班必须守时并亲自打卡,严禁代人打卡,伪造出勤记录和损坏工卡。
  
  9、请假须提前亲自填写请假单经上级批准后方为有效,不准代请假,加班时间私自不来或未经批准私自不来的直接扣除当天正常出勤4H工时,凡请假未批准而不到岗这视同旷工,旷工一天扣除近三天工资(以近三天工资计算),当月累计旷工超过三天者(即:24小时)加罚200元,连续旷工超过3天者视为自离,不予结算工资。
  
  10、员工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厂方并得到批准方为有效,凡是被辞退者将视为员工个人原因导致其违约,须扣除300元作为违约金。打架的一律罚款500元并开除,情节严重的送派出所处理。 十一、凡是被公司辞退,解雇者永不录用!正常辞职人员按新员工入职标准核定各方面待遇,急辞职人员扣除近期11天工资并扣除试用期7天的计时工资(公司有权利拒绝急辞工的离职方式)。
  
  二、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指劳动合同效力所及的时间长度,即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
  
  2、工作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所从事劳动的种类和内容。
  
  3、劳动条件。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从事某项劳动提供的必要条件,包括劳动保护条件和其他劳动条件。前者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后者主要指用人单位为使劳动者顺利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劳动者提供的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条件。
  
  4、劳动报酬。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因提供了劳动而取得的报酬。
  
  5、劳动纪律。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其违反纪律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处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约定有关劳动纪律的条款,也可原则约定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悖,否则为无效规定,不具有拘束劳动者的效力。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终结和撤销的条件,分为法定终止的条件和约定终止的条件。法定终止的条件是指法律直接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约定终止的条件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劳动合司终止的情形。一旦合同终止情形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约定终止条件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的责任。
  
  综上所述,在员工正式入职之前,对员工进行入职培训是至关重要的,不仅有利于员工正常工作,也有利于对于企业文化的认同以及融入工作的环境。关于广告职工入职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入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于劳动权利与义务的相关规定。但是我们提醒您,员工还是需要与用人单位来签订劳动合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试用期劳动者有什么权利
      试用期的员工虽然不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但是由于双方之间也签订了相关的劳动合同,所以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也是享有一定权利的。那么在我国试用期劳......


·一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领失业金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领失业金吗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劳动合同到期到期,若双方没有就续签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话,那就会终止劳动合同。此时,若同时符合......


·北京平谷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北京平谷征地补偿是怎样的为了更好的发展城市经济打造社会基础设施,国家的各种建设项目都需要用到征地,对于征地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补偿,根据征用......


·合同的签订日期没写有效吗 ?
      合同的签订日期没写有效吗?一、合同的签订日期没写有效吗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


·私募基金税费怎么算?
      私募基金税费怎么算?一、私募基金税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3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8号)规定,证券、基金公司被国家......


·婚前检查都检查什么?婚前项目检查的好处有哪些?
      我们都有听说过在结婚之前是需要进行婚前检查的,婚前检查的目的就是检查是否有一些隐性遗传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后代生下畸形儿等先天缺陷孩子的......


·一、再婚夫妻相互继承财产范围有哪些?
      一、再婚夫妻相互继承财产范围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的范围包括:1、收入2、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林木、牲畜......


·婚姻法的重婚是如何认定的?
      婚姻法的重婚是如何认定的?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


·为了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发包方与承包方会在工程施工前签署承包
      为了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发包方与承包方会在工程施工前签署承包合同,对工程需要达到的质量进行规定,同时也需要制定质量验收标准,继而与工程有关的......


·上诉期限的规定是多久
      上诉期限的规定,有三种:1、《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上诉、抗诉的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


·支付农村孩子抚养费是多少年
      即使是农村居民离婚的,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同样也是要对子女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作出处理。那一方在离婚之后需要支付抚养费的话,此时支付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