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入职没有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步入社会之后,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要和对方签订劳动合同,来让自己的合法劳动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入职没有签劳动合同,那么基本的社会保障可能无法实现,并且也有可能是自己陷入不必要的劳动纠纷中。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劳动合同的资料,您可以了解一下。一、入职没有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1、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要是一直没去签劳动合同的,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那么不仅得按规定支付规定的工资,还得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这个情况下,支付的时间最多是11个月。2、没签劳动合同,将面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属于第一种情况的,那么就是在从用人单位开始启用劳动者之日起满一年了,那么在这个时间段的就不再是支付二倍工资了,而是直接要跟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二、用人方拒绝签劳动合同的应对方法1、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上班第二个月以后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2、申请劳动仲裁: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本人去找新工作,不会耽误什么。 3、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本人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本人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依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入职工作时,签订劳动合同是必须的。入职没有签劳动合同,不仅会是自身社会保障得不到完善,并且公司也要因为没签劳动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如果您关于劳动合同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律师来获得专业的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撤销和无效宣告的区别有什么?
      商标撤销和无效宣告的区别有什么?1、事由不同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撤销事由包括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者商标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


·一、醉驾车辆被扣取车流程是什么?
      一、醉驾车辆被扣取车流程是什么?酒驾扣车,在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可以将车提回来。当事人也可以与交通部门协商。扣车是用来检定车辆性能的,检定完......


·如何预防房屋中介纠纷,房屋中介纠纷怎样防范?
      二手房买卖行为有一定的复杂性,为了避免纠纷、稳定市场,我国对二手房买卖也有很多具体的规定。而要是通过房屋中介购买二手房的话,是很容易产生中介......


·一、工伤保险统筹是什么意思?
      一、工伤保险统筹是什么意思?工伤保险统筹的意思指的就是在工商保险基金进行缴纳的时候,它是需要留取一定比例的金钱的,这是用于统筹在发生重大事故的......


·合同诈骗罪管辖问题怎么处理
      合同诈骗罪管辖问题怎么处理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


·一、婚后丈夫的财产怎么分配?
      一、婚后丈夫的财产怎么分配?婚后丈夫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按照公平的原则分配,我国所确定的分割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女方、子女权益、照顾......


·对于法院拍卖原始取得吗?
      对于法院拍卖原始取得吗?法院拍卖属于原始取得,我国的原始取得包括:收益、劳动生产、孳息、添附、无主财产、拾得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发......


·形成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必须要存在的条款吗?
      形成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必须要存在的条款吗?诉讼标的,是任何一起民事案件都必须具备的。诉讼标的是整个诉讼的核心。具体来说,诉讼标的的核心地位表现......


·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高利转贷罪,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金融犯罪。目前高利转贷行为在中国的一些地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行为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金融秩......


·私募基金不备案怎么发行?
      私募基金不备案怎么发行?一、基金备案的法规及违法后果《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


·交通事故老人家误工费有劳动收入就可以主张误工费
      交通事故老人家误工费有劳动收入就可以主张误工费,跟年纪没有任何的关系。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