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开庭前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吗?

由于司法鉴定的特殊作用,不仅司法机关在处理司法案件的时候会选择司法鉴定程序,我们的诉讼当事人也会选择进行司法鉴定的程序来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国家对于司法鉴定的程序进行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那么,开庭前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吗?
  
   一、开庭前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吗?
  1、司法鉴定应当在诉讼后提出;
  2、司法鉴定必须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一般的举证期限为法院首次开庭前,时间为一个月左右,视具体的案件稍有差异。申请人提起司法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缴付,法院依职权委托司法鉴定的,由法院确定费用缴付人。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举行听证会、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出具鉴定文书。当事人可以参与的鉴定程序及权利,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与鉴定有关的材料;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参加鉴定;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参加听证会;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听证会上可以发表本方观点及理由;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回答鉴定人的提问;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依法申请鉴定人员回避;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听证会前或后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鉴定有关的法律文书上签字。
  二、司法鉴定的种类
  1、法医病理鉴定: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或推断。其主要内容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死后个体识别等。法医临床鉴定
  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医疗纠纷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
  2、法医精神病鉴定: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
  3、法医物证鉴定:运用免疫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等的理论和方法,利用遗传学标记系统的多态性对生物学检材的种类、种属及个体来源进行鉴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个体识别、亲子鉴定、性别鉴定、种族和种属认定等。二、司法鉴定的时间及时效性。
  司法鉴定的进行就是用来查明犯罪事实,帮助司法机关做出准确的审判结果,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做到维护。但是国家为了避免司法鉴定程序出现违法行为,制定了司法鉴定的管理办法。当事人在面对开庭前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吗这样的问题时,国家的规定是只要诉讼前申请进行的,法律都允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诉前财产保全适用什么情况
      诉前财产保全适用什么情况1、只得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当事人通常是在自认为"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提起诉前财产保全,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


·超期羁押催办制度是什么?
      超期羁押催办制度是什么?超期羁押催办制度是由相关的专门工作人员来进行一个催办,这样的话,就无形当中给办理案件的机关一定的压力,让他们超过法定规......


·工伤鉴定后赔偿时间需要等多久?
      工伤事故难免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作人员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然后持鉴定结果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工作单位进行赔偿。很多人关心工伤赔偿需要等多久,赔偿金都......


·申请工伤鉴定以后多长时间做鉴定?
      申请工伤鉴定以后多长时间做鉴定?申请工伤鉴定以后应该在1年的时间里提出做鉴定,因为从出事到工伤认定不要超过一年,这一年内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


·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刑法解释是什么
      我国执法机关在办案的过程当中,是有权利对涉案的相关人员的资产,物品进行冻结的。在针对这些财务进行冻结的时候,执法机关人员有着比较严格的审批流......


·只有交强险保险赔偿应如何赔?
      只有交强险保险赔偿应如何赔?一、只有交强险保险赔偿应如何赔?1、如果只有交强险,则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仍......


·民法总则三年诉讼时效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三年诉讼时效规定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民法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根据,是关乎人民生活总......


·夫妻期间的债务承担办法是什么?
      一、夫妻期间的债务承担办法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


·车祸导致人死亡该怎么赔偿
      车祸导致人死亡该怎么赔偿一、车祸导致人死亡该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应赔偿以下项目: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


·转让合同债权的条件有哪些
      转让合同债权的条件有哪些(一)须存在有效的合同债权(二)合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应达成转让协议合同债权转让协议应当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原......


·手机短信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是什么?
      手机短信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是什么?在当事人通过短信承认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认诺的条件对诉讼时效中断进行认定,其诉讼时效应当自中断之时起重新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