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果犯了网络诈骗案坐几年牢?

如果犯了网络诈骗案坐几年牢?网络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也给不法分子的作案提供了便利。犯罪人员通过网络实施诈骗,使得受害人遭受到经济损失,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受害人轻生。所以,国家也在大力打击网络诈骗犯罪,那么,网络诈骗案坐几年牢?我们将通过下文为您详细说明。
  一、网络诈骗案坐几年牢?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网络诈骗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3、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不管是虚构、隐瞒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因此,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具体金额由各省确定,但不会低于三千。网络诈骗金额如果不满三千不会构成犯罪,当事人只会被治安处罚,但如果网络诈骗的金额达到立案标准,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在我国,网络诈骗的量刑中最高量刑为无期徒刑,金额越大,情节越严重,坐牢的时间就越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骗银行贷款400能判几年
      骗银行贷款400能判几年一、骗银行贷款400能判几年?银行没有400元的贷款额度,如果是诈骗银行贷款额度400万的话,就构成了诈骗罪。犯罪分子诈骗骗取......


·土地流转有哪些模式?
      土地流转有哪些模式?一、土地互换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


·窃取通讯录,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窃取通讯录,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被侵权人也可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对公民......


·打架过多长时间内拘留就可以放出来?
      打架过多长时间内拘留就可以放出来?要构成轻伤以上才能定故意伤害罪,受刑法追究,才可能判刑.打人至轻微伤只够得上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项整......


·一、异地发生交通事故索赔注意什么?
      一、异地发生交通事故索赔注意什么?1、投保前问清保险公司规模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基本按照就近原则进行理赔。简单地说,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与距......


·在别人劝说下停止犯罪是中止吗?
      在别人劝说下停止犯罪是中止吗?一、在别人劝说下停止犯罪是中止吗?在别人劝说下停止犯罪一般来说是中止,具体认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行为人......


·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属于什么性质的婚姻?
      只有在过去封建时代,儿女的婚姻才是被父母包办的,现如今父母包办儿女婚姻的这样一种情况,可以说基本上是不存在的。而且父母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本身......


·侵权损害赔偿费用要怎样计算
      在人身损害赔偿费用的计算上,我国制定的总原则是:具体损失采取“差额赔偿”,抽象损失采取“定型化赔偿”。“具体损失”就是: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


·股权转让土地增值税的规定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土地增值税的规定是怎样的?您都知道的是在我国,作为公民应当依法纳税,因为这是我们国家法律所规定的一项义务,比如说我国是需要缴纳个人......


·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不能再延长么
      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不能再延长么专利权是有期限的,有效期不可以延长。根据《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