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变更纳税人名称是什么?

变更纳税人名称是什么意思
  
  纳税是企业和个人都会涉及到的,无论是什么类型的纳税人,依法纳税是关键,确保按照标准纳税。但是有的时候,实际情况的需要,需要变更纳税人,但是有的人可能变更纳税人名称是什么并不是很了解,不知该如何进行纳税人名称的变更,不过没关系,我们这就是告诉您这个问题的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变更纳税人名称是什么意思
  
  变更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后,因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向税务机关申请将税务登记内容重新调整为与实际情况一致的一种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和非工商登记变更两个内容。
  
  二、一般纳税人法人变更如何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三、纳税人应在什么期限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4)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2)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3)其他有关资料。
  
  您应该都已经了解,就是涉及到了纳税人变更名称的基本概念的问题。纳税人名称就是纳税人是谁,但是有的时候发生变更也是很正常的,需要进行变更,变更为新的纳税人,确保有人继续承担纳税的责任和义务,确保税务正常缴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家政公司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注册公司:直接去工商局,先填一张公司名称查询表,以确认公司名称可用,而后,是备齐相关资料,去工商局注册;包括:拟设立公司的办公地址。二、凭营......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流程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流程是什么?1.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点击开始申报。通常都是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你选了这项,意味着,你身份证匹配到......


·劳动争议的种类有哪几种
      劳动争议的种类有哪几种一、劳动争议的种类有哪几种劳动争议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以下几种: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


·标的额1.5万元诉讼费是多少?
      标的额1.5万元诉讼费是多少?一、标的额1.5万元诉讼费是多少?标的额1.5万元诉讼费是三百七十五元。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构成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构成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


·怎样避免代通知金不被发放
      怎样避免代通知金不被发放1、用人单位提前解散,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为在本单位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2、代通金是劳动合......


·放弃房屋继承权公证书怎么写?
      对于很多多子女的家庭来说,如果父母去世之后可能会因为房产继承发生一些纠纷,有的子女可能就会自愿放弃继承房产,这时候就需要写一份放弃房屋继承权......


·债权人什么时候可以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什么时候可以行使代位权代位权的行使本身就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即合同权利在代位权中可以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外的人主张,因此法律必须规定更严格......


·我国上海离婚官司怎么收费
      现如今,各地的离婚率高居不下,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夫妻会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一种方式结束双方的婚姻关系。但是您一定要知道,尽管法院是用来......


·法律规定行贿数额较大是多少
      一般公民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此时才会被认定为行贿罪,但同时也要看具体的数额或者情节才行。从这点上来看,也就是并非只要实施了行贿行为,就一定......


·什么是物上代位权?
      什么是物上代位权?什么是物上代位权?一般是指物权担保中(如抵押、质押)担保物因意外损害或其他原因,使担保物消失而换来赔偿金(或受让款等其他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