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自然人按照民法总则规定应当依法行使哪些权利?

自然人按照民法总则规定应当依法行使哪些权利?
  
  民法典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应用非常广泛。而今年新出台的新民法典当中又增添了许多富有人性化的规定。民法典规定了我们进行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和权利,那么自然人按照民法典规定应当依法行使哪些权力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
  
  自然人按照民法典规定应当依法行使哪些权利
  
  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一)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二)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三)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四)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五)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六)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七)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八)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九)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十)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十一)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二)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十三)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十四)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十五)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1、作品;
  
  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商标;
  
  4、地理标志;
  
  5、商业秘密;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7、植物新品种;
  
  8、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十六)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十七)民事主体依法享有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
  
  (十八)民事主体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
  
  (十九)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十)法律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消费者等的民事权利保护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十一)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
  
  (二十二)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
  
  (二十三)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二十四)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民法典中对我们能够行使的权利的规定只是一些基本的权利,相对应的也有我们要履行的基本义务,因此我们不但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还应该要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做保证人有什么风险
      做保证人有什么风险一、保证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一)主合同未成立或未生效。签保证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主合同能够顺利的执行,若主合同本身因为某些......


·小产权房是什么?遇到拆迁与有证房屋的区别是什么
      一、小产权房是什么?遇到拆迁与有证房屋的区别是什么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


·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度所立的意图是什么?
      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度所立的意图是什么?(1)这是由婚姻关系的特点所决定的。夫妻是一种比其他任何社会关系都更为密切的关系,在男女婚后朝夕相处的......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主要区别是什么?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主要区别如下所述,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


·2023法人有哪些人身权
      法人有哪些人身权法人人身权较自然人少,凡是有自然人属性的权利,法人都不能享有,比如生命权、身体权,法人无生命无身体,所以没这些权利。与自然人......


·新刑诉法审查移送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刑事案件的整个侦查和审判工作具有非常鲜明的特点,因为案件是由各部门一级一级的审查移送最终到定案判决的,这种形式审判的程序比较符合我国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待遇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待遇包括哪些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待遇包括哪些?劳动者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十分的重要,是我们......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受害人怎么办
      受害人应该及时报警处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嫌刑事犯罪的,属于公诉罪,即使被害人没有报案,但公安机关可以依法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另......


·一、人伤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偿哪些损失?
      一、人伤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偿哪些损失?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7、必要的营养费8、残疾赔偿......


·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什么时候赔付一般情况下
      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什么时候赔付一般情况下,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


·债务人与债权人欺骗担保人担保担保生效吗?
      债务人与债权人欺骗担保人担保担保生效吗?一、债务人与债权人欺骗担保人担保,担保生效吗?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串通欺骗担保人,那么该担保无效。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