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程序:当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1)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问题可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必要时应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2)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的存在影响下道工序和分项工程的质量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3)施工单位接到《监理通知》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问题调查并完成报告编写。(4)监理工程师审核、分析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判断和确认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5)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认真审核签认质量问题处理方案。(6)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并进行跟踪检查。(7)质量问题处理完毕,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问题处理报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存档。发现质量问题,也即工程还未进行验收,在施工过程中监工方发现质量存在问题。根据以上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的程序的规定,在发现问题之后,监工的工程师需要判断严重程度,做出是否返修的规定,若需要返工的,需要交给监理师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撞上机动车怎么办?
      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撞上机动车怎么办?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


·一、离婚如何才不给抚养费?
      一、离婚如何才不给抚养费?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所谓抚养,就是照顾未成年子女的日常起居、饮食以及其他生活方面。如果夫妻......


·高空坠物连坐该怎么处理?
      高空坠物连坐该怎么处理?也许您经常可以听到电视上报道,某个小区因为某户人家往窗外扔出某物而正好将小区内行走的路人砸伤,如果关于此行为没有业......


·物业几年一签
      物业管理合同前几年都行,没有强制规定,但是一般不要超过三年,因为物业管理人工成本很大,人工成本上涨也很快,所以如果签的时间过长会导致收入不变......


·我国对法人民事权利能力有什么限制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其实有很大的不同,就自然人而言,只要其顺利的出生了,那么就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而对于企业法人来讲,则在从设立的......


·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哪些材料
      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哪些材料一、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哪些材料(一)收养人的收养申请;(二)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三)收......


·出租人变更条件要怎么办
      出租人变更条件要怎么办一、出租人变更条件要怎么办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


·房产遗产税免征条件是什么?
      房产遗产税免征条件是什么?房产遗产税免征条件是不存在的,因为实际上我们国家并不会征收遗产税,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


·一、在我国醉驾车辆会不会被监控? 一般不会,对于醉驾的处理
      一、在我国醉驾车辆会不会被监控?一般不会,对于醉驾的处理就是对当事人进行依法处置,不会对车辆进行监控。车辆有可能会扣押。1、单纯酒后驾驶......


·公司法定代表人转让股权后担责
      公司法定代表人转让股权后担责一、公司转让后债务怎么承担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


·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