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信用卡诈骗3万判几年?

信用卡诈骗行为在我国是很容易构成犯罪的,即信用卡诈骗罪,此时要求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行。而一旦认定构成犯罪的话,就需要结合实际的犯罪数额、情节追究刑事责任。那实践中,信用卡诈骗3万判几年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信用卡诈骗3万判几年
  对于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第1款的规定:1、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2、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金;3、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注:1996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5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2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将所有的诈骗所得的财物全部挥霍,且无力偿还的,或者多卡恶意透支的等等。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1、额较大标准: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2、数额巨大标准: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恶意透支,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3、数额特别巨大标准: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司法实务中,信用卡诈骗3万判几年呢?此时3万属于法律中规定的数额较大,按照《刑法》中的规定,此时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而要是数额特别巨大的话,那最高可以处15年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夫妻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一、夫妻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


·人保车损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人保车损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拥有私家车,人们在买车时会交车险。人们在驾驶车辆时意外发生保险事故时,造成......


·一、父亲立有遗嘱继母可以继承房产吗?
      一、父亲立有遗嘱继母可以继承房产吗?1、有遗嘱的话继母是不可以继承房产的,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把房产留给继母,另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就是,房产......


·职务犯罪初查期限是多久?
      职务犯罪初查期限是多久?初查在职务犯罪的立案过程中非常重要。检察机关通过初查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控告,举报等情况进行鉴别,对于线索,材料进行分......


·盗窃罪犯罪类型属于哪种?
      一、盗窃罪犯罪类型属于哪种?盗窃罪的犯罪类型属于侵犯财产犯罪。构成盗窃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2.行为人实施了秘......


·董事会职责公司法有哪些?
      董事会职责公司法有哪些?为了使得公司在存续期间能更好的未各位设立者、股东获取经济利益,我国立法机关的制定了公司法,要求公司在设立成功之后,......


·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去毁约吗
      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去毁约吗一、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去毁约吗不算毁约。签订劳动合同以后不去上班有以下两种情况下是需要交违约金的,其他情况下是不......


·执行逮捕前会通知嫌疑人吗
      一、执行逮捕前会通知嫌疑人吗?1、执行前不会通知犯罪嫌疑人,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向嫌疑人宣布逮捕决定。2、根据......


·一、立房产遗嘱可以变更吗?
      一、立房产遗嘱可以变更吗?立房产遗嘱可以变更,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处分个人财产,并于其死后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继承法》第16条规定......


·帮助亲属拐卖儿童判多少年?
      帮助亲属拐卖儿童判多少年?帮助亲属拐卖儿童属于犯罪中的从犯,量刑起点是五年。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对于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
      (1)对于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处理现场后,当事双方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按处理现场前肇事方写明的交通事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