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男方婚后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男方婚后不抚养孩子怎么办??如果在离婚之后,拒绝支付相应的孩子的抚养费用的话,那么另一方是可以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来说,如果丈夫不尽抚养义务的话也是不行的,那么,男方婚后不抚养孩子在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内容吧。一、结婚后老公不抚养孩子怎么办这是属于家庭内部矛盾,需要夫妻双方自行解决或者协调。如果离婚,男方不出抚养费,那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的。1、如果一方未尽到家庭义务的,可以起诉离婚。2、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你,并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3、可以起诉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或者按月按年支付。4、青春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的诉求没法律上的依据。5、如果你提供给法院的证据孩子的“出生证”上写明父亲是他,他不承认,他要举证证明,申请亲子鉴定是由他申请。二、法律依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有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而言,孩子在两岁以前,应为母亲抚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其实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对婚姻期间,一方不能抚养孩子的情况做出相应的惩罚,也就是说在法律上认为这个情况是家庭矛盾,是可以自行协商的,当然如果没效果,那么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单位在员工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需要赔偿的,除非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用赔偿。试用期不满六个月的,公司决定辞退员工时,要补偿员工半......


·在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主体横行的现代社会,劳动者无疑是一个弱势群
      在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主体横行的现代社会,劳动者无疑是一个弱势群体,用人单位有各种方法可以损害到劳动者权益或者不给予其享受完备的权益,特别是现如......


·房租收条付款人需要签字吗?
      房租收条付款人需要签字吗收条应该怎么写房租收条付款人签不签字是不重要的,只要收款人签字就具有法律效益。收条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前三年抵扣房款算偷税漏税吗
      可能属于偷税漏税。如果是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


·要如何发起商标权的侵权投诉
      可以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工商总局对商标侵权受理规定为出具书面请求,其中请求书应当写......


·继父和继女如何形成抚养关系?
      一、继父和继女如何形成抚养关系?继女未成年并且一起生活就可以形成或者是直接办理收养的手续同样也可以形成;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扶养关系双方......


·分公司办理租赁合同日期是否有限制
      分公司办理租赁合同日期是否有限制?租赁合同日期是有限制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


·应该去哪办理离婚,哪里可以办离婚
      在协议离婚的方式下,一般夫妻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的。但要是诉讼离婚的话,此时当事人应该去哪办理离婚手续呢?关于这个......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


·法院诉前财产保全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法院诉前财产保全需要的材料有哪些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


·被强迫在借条上签字有效吗
      被强迫在借条上签字有效吗在被逼迫情况写下的欠条没有法律效力,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要看对方是否能举证证明确实欠条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写的。对于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