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强险保险费是多少

交强险保险费是多少钱一年
  
  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交付给保险公司的保险金额是是根据法律强制规定交付的,不得根据当事人意愿决定,其分类依据最主要是根据车辆种类,接下来将由的我们为您介绍有关知识。
  
  一、交强险的概念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二、基础保险费的计算
  
  1、一年期基础保险费的计算
  
  投保一年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中相对应的金额确定基础保险费。
  
  2、短期基础保险费的计算
  
  投保保险期间不足一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按短期费率系数计收保险费,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具体为:先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中相对应的金额确定基础保险费,再根据投保期限选择相对应的短期月费率系数,两者相乘即为短期基础保险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浮动因素和浮动比率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52号)执行。
  
  保险费的计算办法
  
  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解除保险合同保费计算办法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按如下标准计算退还投保人保险费。
  
  1、投保人已交纳保险费,但保险责任尚未开始的,全额退还保险费;
  
  2、投保人已交纳保险费,但保险责任已开始的,退回未到期责任部分保险费:
  
  退还保险费=保险费×(1-已了责任天数/保险期间天数)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款
  
  三、续保保险费率的计算
  
  续保保险费率的上浮或者优惠,与上一年度的出险次数及报赔金额息息相关。
  
  对于交强险来说,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如下:
  
  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
  
  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20%
  
  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30%
  
  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0%
  
  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
  
  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30%
  
  交强险的付费和车的种类以及车的限载人数息息相关,如家庭自用5座第一年1050元,企业非营运5座第一年1000元,非营运企业7座第一年1190元,因此在交付交强险时应该了解清楚自己的车型,避免多交少交的情况。如果您对此怀有疑虑,请致电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哪些案件不能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的条件?
      哪些案件不能申请再审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一、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


·10年没签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10年没签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怎么样的?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


·天露一食品有限公司法人能有几个?
      天露一食品有限公司法人能有几个公司本身是法人,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般是公司的董事长,也是一个。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


·刑附民驳回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可以么?
      刑附民驳回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可以么?一、刑附民驳回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可以么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


·公司法人滥用职权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公司法人滥用职权需要承担什么后果?公司法人,是承担了一个公司最为重要的责任,必须为公司着想的一个职位,那么对于公司法人,需要承担多大的责任,......


·土地使用类型出让过户要注意什么?
      土地使用类型出让过户要注意什么?很多农村地区,总是会有什么山说是自己的父亲留下来的,如果有人或者说是政府需要建设什么项目就会找到他们,让他......


·劳动仲裁同事可以帮忙申请吗
      可以。建议出具委托书进行代为办理。一般应该是律师、近亲属、单位推荐的人、有正当理由由劳动仲裁许可的其他公民;所以建议还是委托近亲属比较好。当......


·商标注册的有效期续展要提前多久办理?
      商标注册的有效期续展要提前多久办理?一、商标注册的有效期续展要提前多久办理?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


·诉讼离婚一方不在是怎么处理的
      实践中说到诉讼离婚一方不在的,其实也就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没有出庭的情况。此时自然无法准确的查明夫妻之间的那些事情,因此很多人就认......


·可以让股东享有的权益是什么?
      可以让股东享有的权益是什么?第一,股东身份权。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公司需要给他一个类似于“身份证”这样的文件,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