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造谣诽谤法人有什么法律后果?

企业是重要的一种法人,对于企业来说,良好的信誉比什么都重要。一些消费者同企业发生纠纷后,没有选择恰当的方式解决,而是造谣诽谤企业,使企业的信誉受到影响,并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那么造谣诽谤法人有什么法律后果?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造谣诽谤法人有什么法律后果?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商业信誉,是指社会公众对某一经营者的经济能力、信用状况等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该经营者在经济生活中信用、名誉的地位。 商品声誉,是指社会公众对一经营者的商品性能、品质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该商品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根据刑法第221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造谣诽谤法人犯罪的主体是谁?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司法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两类主体;1、商誉主体的竞争对手,处于不利地位的同行,其他生产者和经营者;2、新闻、报刊、电视台等媒介。一般而言,多为“他人”的竞争对手,即与“他人”生产相同或近似商品或提供同类服务或近似服务的生产者和经营者。需要指出的是,行为人如果受经营者收买或唆使,故意在社会公众中散布捏造的虚伪事实,诋毁和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且达到“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程度的,即应认为与经营者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共同犯罪。
  三、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2)造成恶劣影响的。综上所述,造谣诽谤法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量刑从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到管制不等。侮辱诽谤法人的主体基本上包括两类,市场的竞争对手和新闻报刊的媒体。只有给企业法人造成直接损失五十五以上的,或者因为诽谤导致企业停产停业,造成恶劣影响的,才会构成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装修工程质保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一、装修工程质保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工程质量保修书是指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


·法律规定交通肇事拘留多久
      法律规定交通肇事拘留多久一、交通肇事拘留多久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现代社会交通肇事时有发生,而且国家也是不断的下达有关文件。但是新闻种报道的交通肇事却不见减少。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我们国家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农村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农村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法律上没有家庭财产分割这一类的法律条款。只要家庭成员之间协商一致即可,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可参照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类型为购买是什么
      众所周知,我国国土面积广大,土地面貌多样,不同的土地有不同的用途。现如今社会,土地归国家所有,并且关于土地如何使用,国家是有所规定的。那么关......


·绑架罪怎么处罚,如何处罚绑架罪
      绑架罪作为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同时还侵犯了他人的公私财产所有权利。就此我国《刑法》中也是对......


·协议离婚要满足的条件包括了哪些
      协议离婚可以节省时间和金钱,但是并不是所有夫妻都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夫妻双方如果准备办理协议离婚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哪些呢?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必......


·什么是知识产权,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知识产权法规 在商品经济时
      什么是知识产权,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知识产权法规在商品经济时代,科技、技术、文化、设计产业的发展迅速,这些有专业技术脑力劳动者可以通过注册成商......


·五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五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


·什么时候做司法鉴定有效?
      司法鉴定是人们在遇到问题无法私下调解的情况下采取的法律维权手段,例如,在打架过程中因受伤赔偿问题引发纠纷就可以进行司法鉴定确认伤情,以鉴定结......


·张北县农村拆迁标准费用是多少
      张北县农村拆迁标准费用是多少近年来,在我国科教文卫事业取得较大成就的同时,我国的城镇化速度也在不断加快,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有可能会遇到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