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到法院打确权官司要什么程序?

选择到法院打官司,都必须走法院规定的程序,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程序是怎么样的,导致浪费了很多不必要的损失,法院也没有受理。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到法院打确权官司要什么程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到法院打确权官司要什么程序?
  
  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
  
  3、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原、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4、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根据要求缴费 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在举证期把证据递交补充齐全。等开庭审理。
  
  5、如果最终得到确权判决,要及时申请法院给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产权。
  
  二、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1)建房计划批文;
  
  (2)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
  
  (3)建设工程规划定点通知书;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开工报告;
  
  (6)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
  
  (7)房屋坐落平面图;
  
  (8)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9)房屋分户平面图;
  
  (10)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2、个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1)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定点;
  
  (4)房屋坐落平面图;
  
  (5)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6)需要代办的,出具公证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提交的资料
  
  1、法入购买商品房登记应提交下列资料:
  
  (1)购房合同(正本原件);
  
  (2)购房发票(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
  
  (5)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6)房屋平面图;
  
  (7)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8)营业执照复印件;
  
  (9)法人登记证;
  
  (10)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1)房屋移交协议。
  
  2、个人购买商品房登记应提交下列资料:
  
  (1)购房合同(正本原件);
  
  (2)购房发票(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
  
  (5)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6)房屋平面图;
  
  (7)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8)身份证复印件;
  
  (9)房屋移交协议。
  
  3、持《房屋所有权证》买卖登记应提交下列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共有产权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2)房地产评估资质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3)房屋买卖合同;
  
  (4)房屋移交协议;
  
  (5)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6)买卖双方身份证明(个人出具身份复印件;单位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卖方为单位的应附加以下材料:
  
  国有企业出具国资局证明或上级主管部门批示;集体企业出具职代会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等出具董事会章程及董事会决议;
  
  (8)单位购买私房,须提交市或区人民政府批准的证明。
  
  4、赠与登记应提交下列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赠与公证书;
  
  (3)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房地产评估资质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5)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6)需要代办的,出具公证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印件。
  
  5、继承登记应提交下列资料:
  
  (l)房屋所有权证;
  
  (2)继承公证书;
  
  (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房地产评估资质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5)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6)需要代办的,出具公证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印件。
  
  了解诉讼程序,对打官司是非常有作用,也可以为自己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成本。当然,打房屋确权纠纷官司,还应该收集证据和一些资料,这样才能打好官司。我们还建议去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能尽快帮助到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水路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合水路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涉及到的居民的数量很多,牵涉到人民群众利益的面也就非常广。城市中的拆迁和农村的拆迁标准是不同的,地区与地区之间......


·一、最新江苏省醉驾标准是怎么判定的?
      一、最新江苏省醉驾标准是怎么判定的?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


·司法鉴定形成时间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司法鉴定是一个当今社会您都略有耳闻的法律词汇,但是相信大多数局外人对司法鉴定的了解仅仅局限于人身伤害鉴定、亦或是精神鉴定等等这其中的一个小分......


·构成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一、协议方式法定离婚条件?
      构成离婚的条件是什么一、协议方式法定离婚条件有哪些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离婚是有夫妻关系的......


·异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异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


·怎么确定辞职解除劳动关系日期
      每一个劳动者在工作前都会与约定的用人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才正式的与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如果对现在的工作不满意想要辞职,却不知......


·房地产不得买卖转让情形?
      房地产不得买卖转让情形有哪些一、房地产不得买卖转让情形有哪些?(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


·国家节假日加班工资怎样算
      国际节假日,其实也就是指我国规定的每年固定的一些法定节假日,在这些节假日内用人单位都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给员工放假,但同时也允许单位安排员工加......


·并购基金的含义是怎样的,如何理解并购基金
      并购基金的含义是怎样的,如何理解并购基金一、并购基金的含义并购基金,是指专注于从事企业并购投资的基金,是20世纪中期从欧美国家发展起来的一种......


·亳州农村拆迁补偿有哪些?
      亳州农村拆迁补偿有哪些?亳州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亳州市产权交换式补偿:一、亳州市房屋价值补......


·一、离婚时分割财产请求返还可以吗?
      一、离婚时分割财产请求返还可以吗?完全是可以的;离婚后,如果存在上述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是,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