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贷款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可以退

贷款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可以退在买不起房的今天很多人不得不选择贷款购买,但是这就又有新的麻烦出现,那就是若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事开发商不让退房,那根据法律的规定若贷款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可以退?而在实际退商品房的时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可以退
  一些消费者在通过按揭购买商品房后,因为种种原因想退房。按揭房究竟能不能退?回答是肯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只要发展商出现上述情形,如交房严重逾期或质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购房合同中规定的解约条件,消费者就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买房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购房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也就是说,消费者虽然不买房了,但因为其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一定要还的。首先,由于购房合同被解除,发展商应当将所有购房款项返还消费者。然后,消费者应依据《贷款通则》第32条第5款“借款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的规定,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事实上,这种还款方法在实践中还很难操作。因为消费者所购房屋已经向银行抵押。如果消费者拿到这笔钱后不还银行,银行只能行使抵押权,拍卖或变卖相关房屋。 但此时房屋已不归消费者所有,处置该房屋就损害了发展商的利益。所以,只能由发展商将应退购房款中属于消费者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消费者。属于消费者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消费者已向银行提前还款。
  二、商品房退房应注意哪些问题
  1、注意对退房条件的约定购房者应当注意,退房仅是退还原先的购房款。如果在房价上扬的情况下,反而会使购房者遭受损失。因此,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还要注意约定,当因开发商过错导致退房时,开发商除返还房款外还应承担赔偿因市场变化造成的损失的责任条款。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制约开发商的目的。2、注意按退房的程序退房如果买房人想要退房,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的。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不足部分可另行要求赔偿。(2)15日内办好各种手续。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出卖人应当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受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出卖人应当代替买受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应付的本金与利息。(3)开发商退还房款。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受人,并且办理完毕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其实购房者与开发商相比,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即便是确定自己符合退房的条件,也不见得能够顺利退房;即使是能够顺利退房也不见得能够拿回全部房款或购房定金,因此而引发的房产纠纷就比比皆是。此时购房者不妨借助专业律师的力量来帮自己讨回房款或购房定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随着中国的不断强大
      随着中国的不断强大,我国得国有和私有等企业也在不壮大,这同样意味着,一批有一批的有志之人的成就越来越大,同时,有这样一句话:投资有风险,入市需......


·公司债券和股份的区别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和股份的区别是怎样的一、公司债券和股份的区别(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


·组织赌博关多久?有没有情节严重的情况?
      组织赌博关多久?有没有情节严重的情况?组织赌博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属于聚众赌博行为,涉嫌赌博罪,会受到刑事处罚。赌博是一种危害社会和谐的不......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兴盛,房地产行业的一路飙升,部分投资者早早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兴盛,房地产行业的一路飙升,部分投资者早早的就把目光投向了建设工程行业,那随之而来的建设工程纠纷也就不断增加了,甚至出现了......


·一、私募基金有限合伙营业执照怎么办
      一、私募基金有限合伙营业执照怎么办理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条件及程序基本遵循《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


·犯罪构成三要件包括哪些?
      犯罪构成三要件包括哪些?犯罪的构成三要件包括犯罪主体、犯罪行为、犯罪结果。具体如下:1、犯罪主体,是指犯罪的自然人或者单位。自然人除包括达到法......


·离婚主张小孩抚养权的条件包括什么
      离婚主张小孩抚养权的条件包括什么1、积极条件教育程度高、经济条件好、跟孩子感情好、从小跟随一方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时间多2、消极条件绝育,对方有......


·一般产生雇佣关系时
      一般产生雇佣关系时,都会签署劳动合同。但是在解除劳动合同方面,我们也要熟练掌握其相应的法律知识。接下来我们给您讲解有关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工作......


·民事诉讼审理期间被告能卖房吗
      民事诉讼审理期间被告能卖房吗民事诉讼审理期间被告能卖房吗在诉讼期间,如果对方申请了财产保全,查封了房产,房产无法销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


·刑法263条故意伤害罪规定如何处罚
      刑法263条故意伤害罪规定如何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


·什么时候提出申诉,刑事案件申诉期限是多久?
      什么时候提出申诉,刑事案件申诉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在审判完毕,判决生效以后,如果对案件的判决结果有争议的,案件的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享有案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