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入职不到一个月辞职工资能否结算?

劳动者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之后如果对于该岗位不满意很有可能会寻找更好的工作。入职不到一个月辞职的情况也是十分多见的。因为人们对于工作的要求很多,如果用人单位不饿能满足相应的要求,劳动者就很有可能选择辞职。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入职未满一个月辞职工资能否结算
  
  (一)劳动者未满一个月突然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二)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这需要区别对待;
  
  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比如因为失恋啊、心情不好啊,故意破坏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
  
  2、劳动者存在重大过失的,50%左右;明显可以避免的错误,比如因为违章操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喝酒后工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一半左右的损失;
  
  3、劳动者一般过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造成的经济损失,无论大小,均不应让劳动者承担。比如让没有保管义务的销售员承担盘点后的货物损失。用人单位不能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辞职的形式
  
  1、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双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补偿。一般公司会提前30天征询你本人是否续签的意见,员工应当照实答复是否续签。
  
  2、员工主动辞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补偿方案,实现离职。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及上海市、宁波市等部分城市规定,只要员工按法定程序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滞留员工,除非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才可以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有的岗位因涉及机密等,需要提前通知,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但是员工必须履行提前30天书面辞职及交接工作等法定程序,否则要赔偿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3、满足法定条件的无条件辞职。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此外,没有交纳社会保险也可以作为无条件辞职的理由。
  
  (5)办理辞职手续后应当办理离职手续,原单位应当开具离职证明,以便向新单位表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否则可能给新单位造成法律诉讼。
  
  综上所述,对于入职不到一个月辞职的情况,用人单位仍然需要向其支付相应的工资。只是如果由于劳动者的突然辞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劳动者也需要向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年检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年检流程是怎样的?公司年检,所谓年检,是每年都要做的事情,是工商部门进行的检查。各个企业应该自觉参与年检,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主要检查的......


·一、单车肇事逃逸驾驶证会这被吊销吗?
      一、单车肇事逃逸驾驶证会这被吊销吗?情况严重者就会吊销;如果由于无骑行人员记录使肇事者得以逍遥法,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共享单车公司方应承......


·财产保险与离婚财产有关系吗?
      财产保险与离婚财产有关系吗?保险分为财产险和人身险,财产险很清楚,其财产保险利益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人身险相对复杂,以下做一下说明......


·一、增加抚养费的时间限制的规定是什么?
      一、增加抚养费的时间限制的规定是什么?增加抚养费的时间限制的规定是:没有时间限制。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


·新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原则
      新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原则1、协商处理原则。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


·办试用期入职都包括哪些规定?
      现如今有越来越多的工作需要一个试用期的考察,只有通过试用期的考察才可以办理正式入职的手续,而如何办试用期入职对于大众们来说也是一个需要了解的......


·非法营业罪该如何处罚?
      一、非法营业罪怎么处罚?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恃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对于婚姻诈骗怎样报警?
      对于婚姻诈骗怎样报警?一、对于婚姻诈骗怎样报警?应当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


·主动离职需要经济补偿金吗
      主动离职需要经济补偿金吗1、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


·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交通事故的伤亡人员中,有相当部分的比例是儿童。儿童因为各方面还没有发育完全,面对危险时的反应也没有成人来得快,同时,因为父母的监护不力等原......


·一、夫妻按揭房离婚的时候是否可以过户?
      一、夫妻按揭房离婚的时候是否可以过户?不可以,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