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抗辩权的放弃,有哪些

抗辩权的放弃,有哪些分类?计划赶不上变化,很多人因为一些突发情况或者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会想要放弃抗辩权,那么抗辩权的放弃就成了人们想要关注的问题,抗辩权可以放弃吗?放弃会怎么样?其实这些在法律上都有明确的条文和标注的,以下为你提供有关抗辩权的放弃的相关问题。我们知道,抗辩权属于一种形成权,会引起权利的消灭、形成或者变更。抗辩权是为对抗请求权而设立的权利。那么,抗辩权可以放弃吗,抗辩权的分类有哪些呢?
  一、抗辩权可以放弃吗 抗辩权属于一种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需要权利人以书面的方式或者以行为来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
  二、抗辩权的分类
  对抗辩权进行类型上的划分有助于进一步认识抗辩权的含义与特征,在学理上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抗辩权作出不同的分类。 (一)、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独立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债权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债权请求权时,有对请求权予以抗辩的权利。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而从属抗辩权则是指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必须有请求对待给付的债权,此抗辩权只是从属于自己的债权而存在,本质上起担保作用,因而此债权一旦消灭,则其抗辩权也随即消灭。比如同时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是。从属抗辩权只是就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的债权而言具有从属性,但就另一方的债权而言则没有从属性。 (二)、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起诉受到驳回的判决。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权利人在法定时效期限内不向义务人积极主张其债权,时效期限届满,即不能再请求强制义务人履行债务;如果权利人提出该请求,则债务人即享有时效完成抗辩权,拒绝权利人的请求,此时权利人虽然仍有债权请求权,但是义务人可以永远地反复地行使抗辩权,而使权利人的债权无法通过行使请求权来实现。一时抗辩权,又叫延缓抗辩权、延期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暂时地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效力。比如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方当事人在相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行使抗辩权暂时拒绝相对方的请求。一旦相对方已为对待给付并提出请求给付时,则一方无同时履行抗辩权,相对方的请求立即发生效力。不安抗辩权也属于一时抗辩权,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因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显形减少而有难为对待给付之情形时,在他方未对待给付或提供适当担保前,可行使不安抗辩权,暂时拒绝他方的请求。一旦他方已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则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的不安抗辩权立即消灭,他方的请求权立即发生效力。再比如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人可以在主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行使抗辩权拒绝主债权人的请求。一旦主债权人已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则先诉抗辩权立即消灭,请求权发生效力。 (三)、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 法定抗辩权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比如地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时效完成抗辩权、我国第66条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第十七条规定的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等。而约定抗辩权则是指当事人之间基于契约自由原则而约定的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依法律规定而产生,没有任何疑问。值得研究的是,抗辩权是否可以依当事人之间约定而产生。笔者认为,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基于契约自由原则,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抗辩权。比如甲与乙在无偿委托合同中约定,如果委托人甲不向受托人乙提供处理委托事务的必要经费时,乙有权拒绝甲的完成委托事务的请求。这一约定,无疑应被允许。抗辩权其实涉及到许多方面,许多专家也有一些较小差别的司法解释,如若你真的想要放弃抗辩权,建议你能对这方面多做了解再做进一步的行动,或者询问相关专家律师帮助自己解决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职务侵占罪能私了吗
      职务侵占罪一般不可以私了。如果犯了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赔,司法机关可以予以考虑减轻刑罚。《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酒驾判刑多久可以探望
      醉酒驾驶机动车会构成危险驾驶罪,一般是会被判处拘役的,判处拘役后会移送到看守所服刑,而在看守所服刑后家属就可以申请探望。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


·执行过程中双方可以达成和解吗
      执行过程中双方可以达成和解吗自行和解,是指在没有第三人的参与下,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相互谅解,最终达成的协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


·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一直以来,我国各项工程的建设安全问题,都是国家所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尤其是我们国家的高速公路工程质量一定要达到相关的安全标准,否则将会危及不......


·农村宅基地继承改名字找谁,相关政策和程序是怎样的
      相信许多朋友在农村的都不知道农村宅基地继承改名字找谁,也不知道改名的程序有哪些。下面就来帮助您分析下关于农村宅基地继承改名字找谁。以下就是为......


·个人死后财产分配怎么继承
      个人死后财产分配怎么继承先遵从遗嘱继承、遗赠程序有的话优先分配然后开始法定继承,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


·进行网络赌博怎么处罚?
      一、进行网络赌博怎么处罚1、构成赌博罪的,根据具体情节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


·婚外情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如今已婚男女有婚外情的行为已经不稀奇了,据调查很多夫妻最后都是因为一方存在婚外情行为而导致的离婚。需要注意,虽然婚外情行为在我国不属于违法行......


·相比现实诈骗网络金融诈骗怎么追回钱?
      相比现实诈骗网络金融诈骗怎么追回钱?相比较现实中的诈骗行为,网络诈骗行为也并不少,并且很多人被骗的金额不小,但是,在面临网络金融诈骗的时候......


·主动要求加班能不能要求给加班费
      主动要求加班能不能要求给加班费我国标准计时工时制度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超过以上工作时间的工作,即应当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的......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会被批捕吗
      一、犯罪嫌疑人被刑拘会被批捕吗?1、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必须逮捕。2、是否逮捕是由检察院根据证据是否充分而决定的,如果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