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借钱不还起诉流程

借钱不还起诉流程
  
  借钱还钱是一个热搜词,现在流行凭借钱看出两个人的关系。所以借钱不还成了一个老大难的问题,两人协商解决不了,那么只有通过起诉来解决问题,那么借钱不还起诉流程是怎么样的?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借钱不还起诉流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简易程序三个月结案,普通程序六个月结案。
  
  二、民事诉讼程序
  
  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 源的,视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讼诉。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讼诉的消费者必须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
  
  3、有明确的被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以销售者或服务者作为被告。如果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可以将销售者或生产者任何一方作为被告,法律将对生产者、销售者起诉的选择权赋予了消费者,由他们选择最方便自己进行诉讼、最有履行判决的能力和最容易找到的对象作为被告。
  
  4、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即具体地提出经营者违约、侵权行为的事实和给自己造成的损害,以及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等。
  
  5、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民事案件中,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由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可向其中的任何一个辖区的法院起诉。
  
  (2)对侵权行为,应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3)对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中发生的诉权,应向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诉讼,应向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4)《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6、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有效期为权利人在知道自己权力受到侵害起二年之内。民法通则还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情况:
  
  (1)身体受到伤害请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7、起诉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借钱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是否应该借钱给他人,因为现实就是这样,还钱的时候就变的非常的困难,所以,在知道权利被侵害,一定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好自己合法财产权益。我们建议登录网站找专业律师服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重庆市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是如何规定的
      重庆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a、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计算补偿。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一......


·一、公证的遗嘱永久有效吗?
      一、公证的遗嘱永久有效吗?首先立遗嘱人要到相应的公证处提出办理遗嘱公证的申请,一般是在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是遗嘱对自己......


·所持股份是什么意思
      表示股东在公司资本中所占的投资份额。股份是股份公司一定量的资本额的代表,股份是股东的出资份额及其股东权的体现,股份是计算股份公司资本的最小单......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怎么处罚量刑
      一、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怎么处罚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9条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规定了两个具体的量刑幅度:第一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


·企业的实收资本也就是注册资本要交印花税吗
      企业的实收资本也就是注册资本要交印花税吗一、企业的实收资本也就是注册资本要交印花税吗?企业注册资本是要缴纳印花税的,注册资本印花税率是万分......


·之前被羁押可以折抵缓刑吗
      之前被羁押可以折抵缓刑吗《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羁押日期是否可以折抵徒刑缓刑日期问题的复函》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1月9日〔63〕法研字......


·人死了一般遗产怎么分配
      人死了一般遗产怎么分配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1130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离婚后抚养费标准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在离婚后,夫妻双方都对其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和责任。抚养费一般都有教育、医疗以及生活的这些基本费用。但是孩子只能判给一方,那么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应......


·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的赔偿范围是什么要是企业因为经营不善而导致破产的话,此时对于企业的职工来讲简直就是噩耗,不过此时企业也不能因为破产而不管职工......


·指定监护人审判监督程序如何启动?
      指定监护人审判监督程序如何启动?指定监护人审判监督程序由司法机关按照流程启动,生效判决的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的分工是这样的,判决确有错误首先由......


·故意犯罪构成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一帮犯罪与故意犯罪是存在较大的差别的。并且一般犯罪与故意犯罪不仅仅是所判的罪行不一样。其实两者所适用的法律条文也是不一样的。对于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