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卖方控制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限制?

卖方控制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限制?股权融资在当今社会是一种非常普遍和常用的融资手段,企业股东通过转让一部分公司的股份以换取外界资金的注入,为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多的机会。但是企业中股权变动往往会牵动多方的利益。所以了解卖方控制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限制就显得很有必要了。
  一、股权转让协议怎样算生效?
  
  股权转让合同原则上自合同成立之时起生效, 除非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批准或登记生效要件。合同生效时间不同于合同项下股权的变动时间。不得以股权变动尚未发生为由否认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有效股权转让合同仅产生卖方将股权让渡买方的合同义务, 而非导致股权的自动、当然变动。倘若某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时未尊重老股东同意权与优先购买权, 则股权转让合同为可撤销。即使履约导致股东超过50 人, 股权转让合同与公司亦为有效。卖方出资存在瑕疵的, 买方股东资格也存在瑕疵, 但此种瑕疵并不必然影响合同的效力。
  二、卖方(股东)控制股份转让协议的限制具体是什么?
  (一)限制规则之一: 其余老股东的同意权与否决权1993 年《公司法》第35 条第2 款规定了股东向第三人转让股权的前置程序: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 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 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 视为同意转让。”该法第38 条又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之一是“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可见, 股东向第三人转让股权以股东会集中决策为前提。新《公司法》第72 条第2 款还建立了出让股东向其他股东个别发函征求意见、以及受通知股东默示同意推定制度: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 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 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 视为同意转让”。(二)限制规则之二: 老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为维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的人合性, 1993年《公司法》第35 条第2 款规定了老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三)老股东坚持受让部分股权, 导致非股东放弃购买其余股权的问题鉴于股权比例越高, 转让价款越高, 控制力越强,具体可分三种情况:(1) 如果股东乙仅愿对部分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 而第三人只愿受让全部而非部分股权, 股东甲自可拒绝股东乙的请求, 将股权全部转让第三人。(2) 如果股东乙仅愿对部分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三人也愿受让剩余股权, 股东甲应拆分所持股权, 分别让与股东乙与第三人。(3) 如果股东乙愿对全部股权行使优先购买权, 此种优先权应受尊重。总而言之,由于股权比重变动会影响各个股东的利益分配,因此不管是出于何种理由,卖方控制股权转让协议总是有限制的,这也是保证企业公正公平的一种体现。卖方因某些原因急于出手,需提前知会老股东,这不仅是对合作伙伴的尊重,也事关股份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间借贷还不上坐牢吗?
      民间借贷还不上坐牢吗?一、民间借贷还不上坐牢吗民间借贷的借款还不上的,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般是不涉及到刑事犯罪的,所以是不需要坐牢的。......


·施工事故高空坠物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现实生活中,施工现场或者是住宅小区都存在高空坠物的危险。尤其是施工现场,高空坠物更容易导致人员受伤。施工事故高空坠物的责任怎么划分呢?如果高空......


·在什么情况下罚金会减免?
      什么情况下罚金会减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


·最新交规超载处罚条例是什么
      最新交规超载处罚条例是什么现在很多家庭都会有一辆车,出行的时候带上家人是一件很美好的事,但当车坐不下那么那么多人时,就会出现超载了。在新交通......


·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的区别有哪些
      介绍卖淫与组织卖淫,在一定某些方面是存在相似之处的,比如都是卖淫行为的一种,但是在更多方面这二者是不同的。那到底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的区别......


·临时工工资表模板的大概模式是什么
      近几年来,由于临时工和用人单位引发的一些劳动纠纷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社会生活当中令您广泛热议的一个问题。临时工不应该成为事业单位人员违规操作......


·仓储合同的留置权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仓储合同的留置权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在仓储合同中,我们都知道保管人是有妥善保管仓储物的义务,而存货人就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如果存货人没有足够的资......


·法院判决离婚条件都有哪些
      离婚案件的多发已成常态,当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离婚的条件时,在自愿的条件下,法院将会予以判决离婚。现实生活中,也有好多情况引发的离婚,但不是任何......


·地铁上摔一跤算不算工伤?
      地铁上摔一跤算不算工伤?一、地铁上摔一跤算不算工伤?如果是上下班途中意外导致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


·店长有权直接辞退员工吗
      店长有权直接辞退员工吗?符合法定条件的店长有权直接辞退员工,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


·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合同法》对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严格,规定只有出现下列情形,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