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是什么?

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是什么?
  
  政府信息是社会信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在公开形式上,政府信息有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形式,群众通过公开查阅的方式得不到需要的信息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那么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是什么?
  
  1、申请提出
  
  申请人向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式样附后)。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
  
  2、申请方式
  
  (1)网络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也可下载《申请表》进行填写,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社会保障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部门提效书面申请。本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适当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
  
  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县政府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由此可见,人民群众通过公开形式无法得到自己所需信息时,可以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网络和现场等方式提出申请,需要提交政府信息申请表,然后受理机构会在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对于决定公开的,会告知申请人具体查阅方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肇事赔偿范围
      交通肇事赔偿范围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方是需要对受害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发生了受害人受伤或死亡的情况那么承担的赔偿更多,但是还是有一个范围,......


·车祸第三责任险人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车祸第三责任险人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


·法律规定行政确认可诉吗 法律规定行政确认可诉吗?
      法律规定行政确认可诉吗法律规定行政确认可诉吗?可诉。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确认行为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还是可能构......


·装饰工程质量保质期是多长时间?
      装饰工程质量保质期是多长时间?房地产开发,一般地产商会委托装修公司对精装修的楼盘进行装修,双方会签署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


·市县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是哪些? 患者在就医的过程中往往
      市县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构是哪些?患者在就医的过程中往往会对医治效果报以很大的期望,但是实际上医生治病都是有自己的一套治病的方案,如果患者不......


·哄抬口罩价格认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哄抬口罩价格认定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如果市民发现有人(企业、商铺)私自高价出售口罩的行为,应立即通过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及时举报投诉。但举报......


·多重买卖合同如何履行及侵权的认定
      一、多重买卖合同怎么履行  1、多重买卖合同的各个买卖合同均尚未实际履行的。出卖人可以自由选择某一买受人履行合同的交付义务,但同时,其他买受......


·销售有害食品罪怎么构成的?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最新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
      最新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在我国建筑工程在进行修建的时候,发包和承包方会根据建筑工程当中的一些事宜签订相关的合同。其中,双方会对质保金的数额作......


·利用假离婚转移财产是不是虚假诉讼
      利用假离婚转移财产是不是虚假诉讼一、利用假离婚转移财产是不是虚假诉讼?利用假离婚转移财产的一般不是构成虚假诉讼,因为双方离婚的判决是具有法......


·法律规定绑架罪判什么刑
      犯绑架罪判什么刑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