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改制后员工不想再签合同是否有补偿?

公司改制后员工不想再签合同是否有补偿?
  
  我们都知道我们的国家经济是国有企业来主导,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有很多的私营企业变得越来越强大,直接影响这国家经济。而一个企业要长期的生存在市场经济中就需要不断的改革创新,通常就是所说的企业改制,那公司改制后员工不想再签合同是否有补偿?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公司改制后员工不想再签合同是否有补偿
  
  公司改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本人不想签,协商不成,到 公司所在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主张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般一个企业的改制会给企业的职工带来严重的影响,给职工造成经济的损失,因此在改制时候如果职工不想继续签约来做工作就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并且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金,来弥补职工的经济损失。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


·新生宝宝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新生宝宝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1、如需更改新生儿名字可以拿着出生证、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准生证、结婚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


·过失犯罪间接因果关系是什么意思?
      过失犯罪间接因果关系是什么意思?过失犯罪因果关系是过失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在刑法理论中,一般认为,由于行为人违反注意义务而发生了危......


·违章被处罚后多长时间能行政复议
      违章被处罚后多长时间能行政复议一、违章被处罚后多长时间能行政复议?违章被处罚后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通知的时间为准。《中华......


·没签合同辞职几天能走有工资吗
      没签合同辞职几天能走有工资吗一、没签合同辞职几天能走有工资吗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辞职时不影响劳动者要回劳动报酬。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楼房有土地使用证的依据是什么
      其实本身有一多半的人在生活中是根本没有机会能够接触得到毛坯的土地的,这也是您容易忽略土地使用证这么重要的物权证明的关键所在,因为我们所关注的......


·什么情况下能办取保候审
      什么情况下能办取保候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


·交通事故的刑事责任要判刑吗
      在出现了交通事故后,造成了人员伤亡或严重损失的,那么肇事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实践中,交通事故的刑事责任要......


·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有什么区别?
      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有什么区别?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


·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备案需要哪些材料?在国家鼓励自主创业的大浪潮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投身于自主创业的大部队中。创办新的公司,在公司注册的过......


·餐馆吃饭欠钱不还怎么办?
      餐馆吃饭欠钱不还怎么办?一、餐馆吃饭欠钱不还怎么办?当事人遇到欠钱不还时可以考虑请求支付令或者起诉两种方法。支付令是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是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