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子女年满18岁抚养费是否还需要支付?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生育有子女的,在夫妻离婚之后,应承担子女的抚养义务。子女的抚养权会归其中一方所有,另一方则按月支付子女的抚养权。许多人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子女年满18岁抚养费是否还需要支付?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子女年满18岁抚养费是否还需要支付?
  
  法律上规定一般18周岁以后就不再支付抚养费了。但如果具备以下三点情况可以要求父母继续支付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费数额的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但如果有特殊情况,子女可以要求父母继续支付抚养费,如子女丧失劳动能力等等。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义务,子女有权利享受该项权利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父母中的一方未承担抚养义务,拒绝支付抚养费,子女可以将其告上法庭进行维权。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近些年来,为了建设城市环境,以及给市民营造一个美好的生活氛围,很多城市开始实施了绿化工程。绿化工程的实施通常......


·肇事逃逸违章处理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肇事逃逸违章处理时间是怎样规定的?肇事逃逸违章处理时间是一到两个月的时间,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0日......


·平时加班一小时多少钱?
      平时加班一小时多少钱的加班费一、平时加班一小时多少钱的加班费?平时加班一小时加班费标准是根据本人每小时的工资收入计算的,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


·离婚走法律程序需要多久
      离婚要是可以协商达成一致的话,自然是最好不过的,此时可以节省当事人很多的时间,同时也能较快的解除婚姻关系。但要是走法律程序离婚,也就是需要打......


·刑事批捕书下来什么时间法院判决
      一、刑事批捕书下来什么时间法院判决?1、批捕书下来后法院判决的时间一般是7个月左右,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一般案件,公安阶段:刑拘期间侦查最长......


·我国法律有没有自动离婚的方法?
      我国法律有没有自动离婚的方法?我国法律规定是没有自动离婚的方法的,法律上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如果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


·一、生效的自书遗嘱由本人手写还是打印?
      一、生效的自书遗嘱由本人手写还是打印?可打印也可以手写,但打印有须满足有当事人签字等条件。打印的遗嘱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按照自书遗嘱对待:1、......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吗?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吗?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吗?不是。所谓的“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家事审判工作中,家事审判员经过对相关材料审查并会见双方当事......


·服务贸易的四种形式主要有哪些?
      服务贸易的四种形式主要有哪些??一、服务贸易的四种形式主要有哪些1、跨境交付: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方的领土内,向另一成员方领土内的消费者提......


·家庭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是法律上所称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家庭财产。家庭共同财产......


·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怎么办?
      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车怎么办?超标电动车在司法鉴定中属于机动车,如果骑乘人酒后骑乘超标电动车,在酒精检测中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同样会因涉嫌危险驾驶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