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欠抚养费故意不给可以判刑吗

一、欠抚养费故意不给可以判刑吗?
  
  因抚养费不给,坐牢的可能性不大,但特殊情况下会构成犯罪被判刑。
  
  1、因为抚养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
  
  2、胜诉之后,如果给付义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给付义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拒不申请财产状况的、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会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情节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规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抚养费相关法律法规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我国对子女抚养费作出了以下规定:
  
  1、抚养费的内容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2、给付抚养费的时间
  
  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就可以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对于在校大学生,因有获取劳动收入的能力,一般认为不在规定范围内。但如学习等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无法劳动收入,也可依法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按法律规定,抚养费应付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3、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数额的确定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抚养费可依法变更(增加)
  
  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增加的法定理由是: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5、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一般来说,如果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是属于民事纠纷,不会被判刑。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不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提起诉讼,如果对方仍不支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不拒不执行,且情节较为严重的,会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后两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确定
      离婚后两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确定?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


·我国离婚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离婚对于夫妻来讲可以说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与结婚一样,夫妻如果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也是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才行的。而此时就需要选择具......


·交通事故行政处罚标准试行内容
      交通事故行政处罚标准试行内容根据《道路处理办法》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


·非法组织传销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对于刚刚步入社会的学生而言,找工作,就怕遇见传销组织。因为他们对工作的概念比较模糊且对传销的特点和危害都知之甚少,很容易就会被骗入传销组织,被......


·公路的工程属于公益的性质而自然不能以私人的名义来占地建造
      公路的工程属于公益的性质而自然不能以私人的名义来占地建造,但是并不是说公路工程其中包含部分工程就不能承包给私人企业了,其实在实际建造中还是需......


·股权转让协议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股权转让协议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公司经营方面存在问题,或者有意见分歧的原因,都可能导致股权的转让。当然,我国允许公司股权进......


·劳动合同可以一年一签吗?
      劳动合同可以一年一签吗?劳动合同可以一年一签,具体双方可以协商,劳动合同一般遵循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大多数是整年,但不是必须是整年。二、劳动合......


·祖屋土地使用年限有哪些规定
      祖屋土地使用年限有哪些规定?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祖屋土地使用年限宅基地分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


·无证驾驶 交强险赔付吗
      无证驾驶交强险赔付吗?现在保险行业兴起,为的是保障投保人的权益,而比较多的投保类型就是机动车辆的驾驶保险,这样,我们在出行的过程中无形中又多......


·兄妹之间需要相互扶养吗?
      法兄妹之间需要相互扶养吗?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


·醉酒驾驶会有案底吗
      酒驾会被拘役,拘役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所以被判拘役的人是会留案底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