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转移财产可以查到吗?

虽然在离婚的时候会怀疑对方是否有转移了财产的行为,但很多时候由于自己不知道是否能查到,在没有掌握证据的情况下,也不好贸然的认定对方就一定有转移财产的行为。那一般离婚转移财产能够查到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转移财产能查的到吗
  总有办法查到离婚财产转移情况的。根据财产的属性分:1、不动产(主要是房屋),这个好办,因它是需要登记的,户头未转移就不算转移,而转移了必变更户头,一查便知;2、登记的动产(主要是车辆),也较好办,如果户头转移了可认定转移了。户头没转移但实物转移了,这么大件的东西,配偶不承认就报警,几下子就会找到的;3、其他动产,家电家俱,尤其贵重饰品之类,比较麻烦点。但配偶如转移又不认账,性质很恶劣,是对你那一份额财产权的侵犯,可向公安报案,如公安接警(应当接警),则留下的处理事件的笔录等材料可作证据;4、银行存款,也很好办,可自己、也可起诉后申请法院到银行一查,再根据取款时间、大笔金额、签名、甚至柜员机摄像资料都是证据;5、现金,就难办些,或许上述第3条、第4条中可顺带查出留证,否则只能自认倒霉了。
  二、恶意转移财产的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但采用这样的手段,无疑是对另一方合法利益的侵犯。毕竟在一般情况下对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往往都是一家一半的。作为对另一方权利的救济,我国法律中规定在离婚之后的一年内,要是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那此时也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这部分财产做出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类型?
      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类型?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9--知识产权的处置
          1.范围包括:商标、商誉;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工业产权。          2.处置......


·五金一险属于什么保险?
      一、五金一险属于什么保险五险是社保,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


·夫妻结婚几年才算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
      夫妻结婚几年才算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双方创造的财产,只要夫妻在一起居住的时间久了,就会成为共同财产。的确,这种......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有哪些?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起诉离婚女方争夺抚养权吗?
      起诉离婚女方争夺抚养权吗?一、起诉离婚女方争夺抚养权吗?是否要争夺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在进行争夺的时候要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


·受伤司法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
      导致当事人受伤的情形很多,可能是因为交通事故,也可能是由于打架斗殴。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伤者伤情的严重程度来确定责任方的赔偿标准。这......


·一、夫妻财产算个人财产吗?
      一、夫妻财产算个人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


·扒窃与盗窃的区别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一、扒窃与盗窃的区别法院是怎么规定的?1、对象不同:盗窃是指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扒窃是指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2、范......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累犯的刑罚是如何规定的?
      一个人犯错,总是不改我们称为屡教不改。因犯罪已受到法律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又一次的犯罪,我们称这样的人为累犯。累犯在社会活动中危害很......


·一、离婚前进行财产隐藏是合理的吗?
      一、离婚前进行财产隐藏是合理的吗?离婚前进行财产隐藏是不合理的。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