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伤伤残等级赔偿金额是怎样的?

劳动者辛苦劳作,为了赚取有限的工资满足生活所需,但有时意外在不经意间发生,这是我们无法避免的事情。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人身伤害给予补偿,那工伤伤残等级赔偿金额具体是怎样的,下面来看看。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
  
  (二)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3、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为: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工伤等级不同,工资水平不同,赔偿的金额随之不同。工伤等级越低,工资水平越高,赔偿的金额就越多。在特殊情况下,本人的工伤伤残等级赔偿金额可以由他人代领。总之,针对不同群体,都会有相应工伤伤残等级赔偿金额,劳动者的人身权都会有所保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被公司辞退多久可以拿到工资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


·在我国癫痫婚姻可撤销吗
      我国新婚姻法当中的可撤销婚姻,无效婚姻,以及诉讼离婚的时候需要提交的证据,这都是不一样的。可是有一部分人就容易将三者相混淆,而且有人对于我国......


·划拨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特征有哪些?
      划拨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特征有哪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的方式是比较多的,包含划拨、转让以及买卖等,通过不同的方式取得的土......


·驰名商标好申请吗?
      驰名商标好申请吗?一、申请驰名商标的认定途径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是根据不同的法律诉求,采用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两种方式来进行认定,认定机关有:......


·俩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孩子问题是婚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必须要处理好孩子的问题,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的标准的确定也要合理,但是俩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


·非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非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


·法院判决后罚金什么时候交
      法院判决后罚金什么时候交?交罚金的时间以判决书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


·劳动合同有错别字怎么办?
      劳动合同有错别字怎么办?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签劳动合同时有错别字或者填错,可以划掉再做修改,但需要保证的是两份劳动......


·一、根据相关规定杭州醉驾关在哪里?
      一、根据相关规定杭州醉驾关在哪里?根据相关规定杭州醉驾关在看守所,目前我国对于“醉酒”程度的认定并不以行为人的意识状态为依据,而是根据醉驾者血......


·乡下宅基地房子遗产怎么继承
      乡下宅基地房子遗产怎么继承?乡下宅基地房子作为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


·全小肠切除的医疗纠纷最高赔偿是多少
      全小肠切除的医疗纠纷最高赔偿是多少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患病的概率也就随之提高。随之提高的还有就是医疗纠纷,对于全小肠切除的医疗纠纷最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