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到底什么算网络诈骗罪?

到底什么算网络诈骗罪?近年来,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强劲的推动作用,它不仅加速了我国落后产能的淘汰、促进了整个产业链的转型升级;在互联网与传统产业不断的渗透中,还产生了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互联网经济。但是,有利就有弊。在互联网的发展中,产生了一种新的犯罪方式:网络诈骗罪。那么,什么算网络诈骗罪?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下网络诈骗罪的具体内容,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网络诈骗罪立案标准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3、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4、数额较小,没有达到2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2000-5000,就可以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了。
  二、网络诈骗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网络诈骗罪如何量刑
  网络诈骗属于诈骗罪的一种,可参照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惩罚:参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以上就是什么算网络诈骗罪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的了解有所帮助。总之,要搞清楚什么算网络诈骗罪,关键是了解其立案标准、构成要件、量刑标准等三方面。而这三者中,最最关键的就属立案标准,而诈骗金额则成为判定其是否为诈骗罪的核心判定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院女方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
      法院女方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诉讼外调解诉讼外调解,其依据来源于本条规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种调解属于民间性质。......


·关于合同债权的特点有哪些
      合同债权的特点有哪些1、合同债权是请求权;合同关系是具有特定性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在债务人给付之前,不能直接支配给付客体,也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竞合的情形存在吗?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竞合的情形存在吗?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竞合的情形是不会存在的;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


·法律规定多久能不予批捕?
      一、法律规定多久能不予批捕?七日之内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放人,所谓立即就是当日,最迟不能超过次日。公安机关决定要逮捕犯罪嫌疑人......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条件包括什么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条件包括什么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


·上市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上市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目前上市公司投资并购已经成为我国海外投并购的主力军,占据着非常重要的比重,同时对我国的国家经济也产生着越来越重要......


·申请执行人主张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不动产属于被执行人所有,法院能否执行?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不动产,案外人书面......


·股东间如何利润分配是怎么处理的?
      股东间如何利润分配是怎么处理的?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


·一、劳动合同一式一份合法吗有押金?
      一、劳动合同一式一份合法吗有押金?劳动合同上要求收取押金的情况是不合法的,至于需要几份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最少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离婚对小孩的抚养权要怎么分
      离婚的时候,子女抚养权是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有夫妻两人都想要的,也有两人都不想要的,那离婚对小孩的抚养权要怎么分?换句话说,就是离婚时如何分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