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法总则规定涉及什么等胎儿利益保护

民法总则规定涉及什么等胎儿利益保护?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典》规定涉及什么等胎儿利益保护一个胎儿还没有出生,父亲就去世了,那么这个胎儿有没有继承父亲财产的权利?草案增加了保护胎儿利益的规定,在继承法规定的基础上明确,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未存活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我国《民法典》第1155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而,最新颁布的《民法总则》规定了,胎儿有继承权!《民法典》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根据这条《民法典》的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这个问题的相关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根据新的民法,对于胎儿继承遗产这个方面具有更为人性化更为明确具体的规定,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于每一个生命体的尊重,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无论是对遗产的继承人还是被继承人,都更加公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有哪些?一、什么是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即参与投资的企业或金融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人和个人投资人,或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怎么确定公司商标权归属
      怎么确定公司商标权归属一、怎么确定公司商标权归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公司商标权的归属主要是公司经营者、商标所有人,必须是在相关部门进行注册的商......


·持械聚众斗殴未遂怎么处罚的
      持械聚众斗殴未遂怎么处罚的聚众斗殴是行为犯,不存在未遂问题。持械聚众斗殴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故意......


·离婚后第三人债权人如何向夫妻双方主张其债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


·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是怎样规定的?
      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解除劳动合同,成长并不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安置房与商品房一样吗
      安置房与商品房一样吗一、安置房与商品房一样吗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仲裁吗?
      我刚过法规规定任何企业与员工要有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由于企业和员工的劳动关系会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即使有合同还是会发生纠纷当发生劳动合同纠......


·唐山工伤认定到什么地方
      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可能会遇到意外,很多人都不知道遇到意外后的工伤认定在哪做,那么唐山工伤认定到什么地方呢?其实法律早有规定,在唐山当地的人力......


·民法总则住所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民、法人都有自己的住所,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之前,首先需要确定案件当事人的住所所在地,从而判断是否有受理案件的资格,故而对于司法机关而言,民......


·辞退员工的奖金需要扣个税吗?
      辞退员工的奖金需要扣个税吗?需要根据实际发放的金额来判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


·如何进行工伤伤残鉴定,工伤鉴定期限是多久?
      工伤鉴定是工人受伤后申请赔偿必须经过的流程。工伤鉴定一般由劳动部门指定给相关医院进行,但是鉴定书是由劳动部门发放的并不是由医院开出。工伤鉴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